中長期減碳目標尚未訂定 《溫管法》淨零條文遭保留

今(12)日立法院衛環與經濟委員會等聯席續審《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李柏澔攝)

今(12)日立法院衛環與經濟委員會等聯席續審《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立委表示,應訂出2050年之前的階段性目標,也有立委指出,只要將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量字句入法即可,由於未達共識,召委裁示本法案第四條淨零條文保留。

行政院今年4月21日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修正後法案名爲《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院6個委員會昨首度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第一條至第三條的立法原則增訂世代正義、公正轉型、環境正義入法,今日續審後續條文。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提案指出,行政院提案版本只有2050年淨零目標,但是2030年、2040年的目標都沒有訂定,因此提出2030年短期目標較基期年2005年減量75%;2040年中期目標則減量40%,電力業減排路徑也要入法。

吳怡玎說,由於很多減碳工具還不確定,但或許可以訂定相對保守的目標,環保署至少要訂定及格的標準是什麼。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2050年以前的淨零目標都是空的,爲了長期減量,2040年應訂定減量50%目標,並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

民衆黨立委蔡壁如表示,黨團提案指出,2040年應全面淘汰燃煤電廠、禁售新出廠燃油汽車,並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行政院永續會應每10年定期檢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提案將「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量」字句入法,林淑芬說,逐年限縮一方面強度較高,也比較有彈性,更宣示決心,也不會造成行政部門的困擾,如果沒有訂定短中期的目標,會被質疑推託責任給下一代。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原來《溫管法》訂定2050年要減碳至2005的一半,該法確實沒有訂定中間的目標,如今2050的淨零目標確定了,中間目標也會參考大家意見來訂定,這樣會比較有彈性。

經歷多時討論後,各黨團版本尚無明確共識,召委賴惠員裁示該法保留並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