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有鬥雞總統 我們還缺愛踢館的閣揆?

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行政院長卓榮泰(中)今赴立院備詢,卓表示今天要來「以身試法」,看修法是否改變質詢過程,希望質詢者、備詢者彼此尊重。記者葉信菉/攝影

國會改革法案上路,其中一項是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赴立法院備詢,他高調錶示今天要來「以身試法」,看修法是否改變質詢過程,希望質詢者、備詢者彼此尊重。不知卓是展現幽默還是說真心話,但外界看來則是踢館成分居多。我們已經有了一個鬥雞總統,實在不需要再來一個愛踢館的閣揆。

國會改革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本月24日發佈總統令,正式公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藐視國會罪),法案公佈3天后,也就是本月26日即生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赴立院備詢,如果有藐視國會的行爲,自然受到法律拘束,法律系畢業的卓榮泰應該很清楚。

卓榮泰今天站上備詢臺之前受訪,被問到是否擔心藐視國會罪等法案上路,卓院長竟說今天要來「以身試法」。他還說,立法院有些行爲我們認爲與憲法相違背並聲請釋憲,希望過程中避免未來有回覆困難之虞,有爭議的條文適用與否,雙方能有基本態度,按捺不動,彼此尊重。

卓榮泰要說明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的理由,原本無妨。但他以閣揆的身分,說要他要「以身試法」,就未免令人側目了。

依教育部成語典說明,「以身試法」原指故意從事違反法令的事情,以考驗爲政者執行律令的能力與決心,後專指某人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語出《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王尊》;語義說明更直接,就是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用在「違法不軌」的表述上,反義成語則是「奉公守法」。

卓榮泰是法律人,赴立院備詢應是有備而來,如果他沒有用錯成語,他說要「以身試法」,縱使在答詢過程中沒有出現反質詢或虛僞陳述,也很難不被認爲他自始就是存着踢館心態而來,潛臺詞就是對抗;又或者,卓榮泰自認藝高膽大,即使藐視國會了,由於舌燦蓮花,也不會被立委逮到小辮子?

但矛盾的是,如果卓榮泰的心態真是要來立法院「以身試法」,那就是擺明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國會、不尊重立法委員,他又怎能期待府院之間能夠彼此尊重?

再者,卓榮泰要立法委員「按捺不動」,這是什麼意思也沒說清楚,他是要立委不要搬出藐視國會罪來對付官員嗎?如果是這樣,卓榮泰的六法全書還真是白唸了。總統府今天才委由律師遞狀聲請釋憲及裁定暫時處分,憲法法庭都還沒有判決,也沒有裁準暫時處分,藐視國會是公訴罪,立法委員是要如何「按捺」?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有感而發,指賴清德總統像鬥雞,「輸了不服氣,要賴到底」,上任至今只看到兩岸鬥、府會鬥、朝野鬥,連民進黨內派系搶位子也在鬥。其實,外表溫文儒雅的卓榮泰也漸露鬥雞本性,擔心在野陣營拿藐視國會罪刑相繩,就先來恫嚇立委最好「按捺不動」,什麼時候這個國家三讀通過的法律可否真正上路,還要先問一下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