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假車禍與「抓車仔」合謀收賄 廉能警貪污賺逾54萬遭起訴
前南港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林信洋(左)幫助抓車業者查資料並收取54萬多元賄款遭起訴。(翻攝畫面)
前南港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林信洋,2020年10月與友人合謀以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60萬元,保險公司發現車輛損傷程度與散落物不符,調查人員進一步發現,假車禍當事人是汽車協尋服務業者,俗稱「抓車業者」,與林男配合,2年多以來,林以警用電腦查詢欠款人個資,交給抓車業者找人,林因擔心事蹟敗露,利用女友的帳戶收受54萬餘元賄款,又找來新北市新莊分局警員邱巍一起幫忙,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詐欺等罪,起訴林等7人。
49歲林男曾擔任南港警分局交通分隊的警員,曾經當選北市警廉能楷模,2020年10月16日友人爲了詐取保險公司,以三菱轎車撞擊路邊的賓士車製造假車禍,而林早已駕駛巡邏車在附近等候,配合製作交通事故現場圖,讓友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60萬。
調查人員查發現假車禍事故中,涉案人吳男、楊男是「抓車業者」,與林男配合查詢債務人的個人資料,業者一旦確認住址,即派人尋車向債務人催討債務,並提供「尋車獎金」給予幫忙查資料的員警,每筆可賺得5000元到1萬元不等的佣金。
林男深知公務人員身分,一旦被發現將難逃法律制裁,利用吳姓女友當「白手套」,抓車業者的佣金會先匯入吳女的帳戶,再從女友轉帳給他,迂迴躲避,還找來新莊警分局的邱男一起幫忙「查資料」,自2018年、2019年以來,查詢超百筆資料,並收取54萬多元的尋車獎金。
檢察官起訴,警察機關人員除了犯罪偵查、治安維護、交通管理等其他法令規定範圍內,不得使用警政署車籍及資訊系統查詢,但林身爲員警,卻泄漏他人個人資料給予抓車業者,讓業者可擁有更詳細的資料尋車,並收受尋車獎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邱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假車禍部分涉犯詐欺罪,檢察官依法起訴林、邱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