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1人出來選學生會長! 學生放棄投票:選誰有差嗎?
▲連臺大的學生公共政策參與率都不到10%。(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在是各社團改選幹部的時間,也是大專校院選學生會長的時段,但臺大、清大、臺師大等頂尖學校每年的投票率都不到10%,原因是「只有一人出來選舉,根本沒有差」;而學生會運作能力低落、沒有辦法向校方爭取學生權益,也成了大家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的主因。
清大去年學生會長選舉只拿到723票,投票率只有7%,臺大學生代表會選舉總投票率只有6.1%,臺師大甚至沒人想參選學生會長,直到啓動第二次補選,纔有1個候選人出面競選,但因爲投票率不足、投票2次纔不受限當選;更不用說各系的系學會,更多半都是這種「同額競選」,只有一組競選人,有選沒選根本沒差。
臺大校長鬧得沸沸揚揚,但當初的「學生意向投票」比率也只有3.5%,在臉書上關心臺大事務的學生也不多,學生會長林彥廷也感嘆的表示,「畢竟大一剛開始進來,對於學校事務、行政流程往往什麼都不懂,大二大三雖然是能夠投入最多的時間,但也很容易因爲體系的侷限性而感到疲倦,大四開始準備出社會或考試,能夠長期關注並且傳承,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而從各系的參與率也可以發現,社科、法律等學院比較踊躍,理工學院就比較低,「重視實用型的社會氛圍」也掩蓋了學生自治的精神。
另外,學生自治也常被當成「履歷的跳板」,老師、家長鼓勵學生選幹部、選社團領導人,是爲了考大學、就業的時候,能夠證明自己「有團隊合作經驗、有領導能力、有企劃能力」,但不是真正關心校園公共事務;在這種情況下,出來競選的如果不是特別關心公共的人,就是想來混一個資歷的,加上校方都希望學生「息事寧人」,在法規限制、知識不足的情況下,也會有種「反正選上了也沒有辦法改變什麼」的心態。
▲學生認爲,不管怎麼抗爭,都無法爭取到權利,不如把時間拿去打工。(圖/記者盧映慈攝)
去年臺師大「高消費餐廳」事件,雖然學生抗議校方把空間出租給昂貴的餐廳,讓學生吃不起、上課期間沒有什麼飲食的選擇,但總務長一句「每年都有學生提出不同看法,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就把所有可能性都封閉;在沒有改變可能、又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學生們寧可選擇多讀點書或打工。
再來,《大學法》只規定學生會是學生自治的必要組織,但沒有規定權力,加上選舉投入低落,有些人甚至仗着學生會的名義,拿收來的學生會費自己花,讓其他學生更不願意參與;制度不完善、弊端太多,導致現在沒有人蔘與的局面。
曾任臺大第二屆學生會長的臺大社會系教授範雲表示,她當年是趕上了「校園民主改革」的時代,所以大家很願意相信自己、願意投入學生自治去改變現況,但現在變成一種死制度,已經沒有吸引力;世界百大的學生會,有些甚至可以擁有校園合作商店盈餘的分配權,要求學生投入,就要看得到真實的權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