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兜售隱私……技術密集型企業爲何頻現“內鬼”?

要點提示

◎從檢察機關辦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來看,很多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都有“內鬼”存在,很多涉及軟件源代碼的侵犯著作權案件中也有“內鬼”的身影。

◎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公司內部人員作案,海量信息被“內鬼”以極低價格賤賣,然後層層轉手、反覆倒賣,延伸出一條黑色產業鏈。

◎最高檢今年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行動,14項重點工作中就包括嚴懲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開展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監督治理等。

2000萬元觸手可及的融資被緊急叫停,租用的寫字樓縮減一半面積,春節前被迫裁員一半……今年初,對於某人工智能公司來說,是一個遭遇“內鬼”後垂死掙扎的寒冬,用公司負責人的話說是“已經躺進了ICU”。

這家公司的遭遇並非個例。查閱新聞可以發現,2023年以來先後發生了某電商平臺普通員工1年受賄超9200萬元、某短視頻平臺內部反腐辭退61人等案件,企業內部人員違法犯罪已經成爲公司治理的突出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記者掌握的涉及公司“內鬼”的案例中,除傳統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類犯罪以外,通過出賣企業商業秘密、軟件代碼、內幕交易信息等損害公司利益,以及出售客戶隱私等侵犯社會公衆利益的類型企業內部犯罪,也開始高頻閃現。

遭遇“合夥人”背叛

“你們公司股東郭某也在找融資,你知道嗎?”2023年底,某人工智能公司董事長王某與投資機構洽談時,對方的這句話把他給問懵了。

原來,2018年,郭某、張某等4人共同創立了一家從事視覺芯片設計的人工智能企業。歷經4年多時間,投入了近億元研發資金,研發的芯片即將量產前夕,郭某卻打算另起爐竈。

“得知這個消息後,我們的第一反應是保護好公司最核心的資產——芯片研發數據。”王某和另外一名合夥人立刻來到公司機房,打開緊鎖的房門,卻發現機房裡憑空多出一臺電腦,正在拷貝公司數據。案發後,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查明,郭某利用其掌握的公司root賬號權限,不僅違反內部規定下載了公司服務器上存儲的保密文件,還違規上傳至其個人網盤。

“從我們辦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來看,很多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都有‘內鬼’存在,很多涉及軟件源代碼的侵犯著作權案件中也有‘內鬼’的身影。”上海市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部副主任陸川告訴記者。

在上海市某研發型遊戲公司採訪時,記者聽到了另外一個“內鬼”毀掉大項目的故事。

2021年,該遊戲公司受第三方委託,組成項目組研發一款遊戲,約定800萬元研發費用以及遊戲上架後的充值分成。研發期間,包括該公司高管張某在內的4名員工先後離職,由於遊戲行業程序員流動性較大,並未引起公司注意。

然而,該遊戲上線前夕,公司卻發現有相似度達90%以上的兩款遊戲已經搶先上市。“委託人因此拒絕支付800萬元研發費用,充值分成也無從談起。但那個時候,我們開發成本支出已經超過2000萬元。”該遊戲公司負責人說。

上海市徐彙區檢察院在起訴時指出,張某、沈某指使周某、胡某從原遊戲公司離職時,將任職期間獲取的遊戲代碼帶至競爭對手公司,並更改名稱、域名、SDK(遊戲註冊、登錄和充值界面),套用其他遊戲版號後上線,8個月內收取遊戲充值金額2590萬元。

記者發現上述兩起案件有着諸多相同點:涉案公司都是以“技術研發”爲主的企業;兩家公司都採取了一定的防泄密手段,與員工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等,卻未能發揮作用;“內鬼”竊取研發成果時間都集中在產品上市前夕或量產前夕;犯罪過程呈現“內內勾結”“內外勾結”的特點。

技術密集型企業爲何頻頻出現“內鬼”?

“主要是因爲此類企業在創業初期,往往重研發而輕保護,缺乏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和經驗,缺少對合夥人、高管或者其他接觸商業秘密、核心數據人員的有效監管。”郭某侵犯商業秘密案被害單位代理律師、上海日盈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王家瑞認爲。

公司方亦有苦難言。“建立公司內部制度和技術防範手段的人才、硬件、軟件成本都十分高昂,例如僅聘請一位專業法務總監年薪就要達到百萬,像我們這樣處在高速發展期的企業更傾向於將資金投入研發。”前述遊戲公司法務告訴記者。

“螞蟻搬家式”職務侵佔

大手筆買下別墅、商鋪和車子,重慶市某機械設備生產企業外銷科科長李某前幾年的日子過得很惹人羨慕。

直至案發,身邊人才恍然大悟:李某如此有錢是因爲他利用職務之便,虛構銷售招標等事由,向企業“借款”40餘次,並通過應收貨款衝抵個人借款方式“平賬”,累計非法侵佔企業資金數百萬元。今年1月,經重慶市永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記者採訪瞭解到,從重慶市檢察機關近年來辦理的案件看,企業內部腐敗犯罪呈現出頻發、易發、快速增長趨勢。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不斷“蠶食”企業利益。

這種“蠶食”,在重慶市梁平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體現爲“螞蟻搬家式”職務侵佔。2023年初,某社區電商平臺發現貨品損耗異常,牛奶、大米、礦泉水、乾果禮盒……雖然每件貨物單價不高,但累計總損失卻不小,經排查竟是“內鬼”中飽私囊。

原來,該電商平臺項目經理黃某和網格站站長殷某共謀,由殷某具體負責對配送至網格站內的牛奶、食用油等貨物,通過拍攝虛假送達照片、僞造收貨地定位等手段,向公司報稱貨物送達後出現丟失等情況,要求給下單顧客進行退款。隨後,二人將截留的貨物低價拋售,短短兩個月就分別獲利8萬元和1萬元。

“此類案件行業分佈多樣化,製造、服務、批發零售、物流倉儲、建築等行業是高發領域,通常以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羣體腐敗等爲主要犯罪形式,犯罪嫌疑人通過虛增應付賬款、虛假報銷、虛構樣品贈品出庫事項、僞造業務合同等方式非法佔有企業財產。”重慶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檢察官陳思告訴記者。

“內鬼”成黑色產業鏈源頭

不勝其煩的推銷電話、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被電詐分子利用的個人信息……你可曾有過類似遭遇?你可知道,信息泄露的源頭,正是登記過我們個人信息的那些公司的“內鬼”。

“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公司內部人員作案,海量信息被‘內鬼’以極低價格賤賣,然後層層轉手、反覆倒賣,延伸出一條黑色產業鏈。”山東省曹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保軍向記者揭示了“內鬼”如何通過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來謀利——

大學生張某返鄉創業成立裝飾公司,先是將自己掌握的小區業主信息出售,嚐到甜頭後,又主動聯絡多名房產銷售人員,利用他們的關係網大量購買公民個人信息,伺機以每條0.5元至1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裝修、家居銷售等從業人員。

這些被買賣的公民個人信息內容豐富、數量極多,包括姓名、住址、聯繫方式、車輛信息、通信信息、銀行賬戶、網絡賬號、人員行蹤軌跡等。截至今年3月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時,其通過非法獲取、銷售公民個人信息獲利近10萬元。

2022年,最高檢就曾下發《關於加強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協作嚴厲打擊電信網絡犯罪加強個人信息司法保護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依法打擊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工作。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方式和手段較爲隱蔽,打擊難度大,證據難收集,信息泄露渠道難以查清。”王保軍強調,此類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可以依法介入引導偵查,與公安機關共同深挖犯罪鏈條,夯實證據基礎,才能遏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高發、多發的態勢。

爲企業量身定製法律“防火牆”

記者從採訪到的各類涉企刑事案件中,勾勒出了公司“內鬼”蹤跡閃現的一些規律——

在生產和服務型企業中,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類犯罪居多;

在技術研發型企業中,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破壞性極大;

在互聯網企業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類犯罪時有發生;

在某些黑色產業鏈中,“內鬼”成爲提供個人隱私的源頭。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企業在社會發展與經濟生活中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但面對“內鬼”隱蔽性的侵害,卻往往“無從下手”。

“泄密事件發生後,企業面臨的困難主要在於雖然具有維權意識,但卻缺乏專業高效的維權手段,導致錯失維權良機。”王家瑞認爲。

事實上,企業內部腐敗問題已經引起檢察機關的高度關注。最高檢今年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行動,14項重點工作中就包括嚴懲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開展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監督治理等。

最高檢今年8月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民營企業關鍵崗位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受賄等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8894人,同比上升45.5%。

知微見著,臻於至善。檢察機關立足“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從辦理個案出發,嘗試爲涉案企業構建起法律“防火牆”。

“我們在辦理郭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依法開展立案監督,針對不正當手段認定、刑民界限判定等爭議問題準確認定案件性質;同時制發檢察建議,建議企業加強保密措施落實和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監管,完善對離職員工的保密約束機制。”浦東新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湯志娟說。

“我們在辦理李某職務侵佔案中,把企業最關心的追贓挽損貫穿辦案全過程,爲企業正常經營注入生命力。同時,針對在辦案中發現企業運行管理存在的問題,注重從保護和促進涉案企業健康發展的角度提出檢察建議,針對性開展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堵漏建制、防範風險,讓企業安心放心發展。”永川區檢察院檢察官周彩霞說。

受訪的多位檢察官也建議,企業要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合理設置內部控制崗位,明確職責權限,避免一人同時涉及業務經辦、財務經管、事務監管,保持內控崗位的獨立性,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模式。同時,也要暢通監管投訴渠道,讓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處於多重監督之下,避免權力被不當使用甚至濫用。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張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