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街美語母公司經營權之爭 數碼細胞前董事反控對方抹黑並提告

郭明昌(左)赴北檢提告(陳志 賢攝)

芝麻街美語母公司、上櫃公司「新華泰富」發生經營權糾紛,「新華國泰投資」前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委託律師控告數碼細胞前董事郭明昌、前法官石育恩、會計師李昊承等人「強 搶」新華泰富經營權,郭明昌認爲何佳洲等人說法不實,是惡意抹黑操弄輿論,5日下午赴臺北地檢署反控何佳洲、何彥寬、律師楊美玲等人加重誹謗、業務侵佔、誣告罪,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公司大小章。

郭明昌指出,君怡泰富、新華國泰2家投資公司前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因對外積欠數億元鉅款長達5、6年,不堪債主追債,透過楊美玲律師主動找上他,以清償其名下之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對外鉅額負債爲條件,而拋售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予他。由楊美玲律師擬定出資額轉讓協議書後,交由雙方於10月11日簽署,並約定他在合法取得2公司出資額後,應概括承受2家公司約1億5000萬元之所有負債。

郭明昌強調,他不僅已依約給付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予何佳洲、何彥寬,且於今年10月底,他已匯入款項近9950萬元預備清償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債權人,其中3700萬多元已清償債權人。

郭明昌說,但因何佳洲、何彥寬及楊美玲律師遲未返還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大章,違約在先,他才通知對方交付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大章之同時,始繼續清償,不料何佳洲、何彥寬與楊美玲律師即拒不見面、拒不交付公司大章,他纔是受害人。

郭明昌說,楊美玲律師明知雙方磋商與交易過程完全合法,且曾協助辦理君怡公司、新國公司出資額轉讓變更登記,他清償債權人3700萬多元后,楊卻拒絕履行轉讓協議書,還捏造他與賴總統關係良好、雲豹能源集團參與本次股權交易案協商會議或石育恩、李昊承等人介入之謠言,企圖形塑其爲受害人,何佳洲、何彥寬與楊美玲律師顛倒是非、操弄輿論,因此提告。

另君怡泰富投資也發出聲明,指原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出售名下持有該公司及新國公司股權予郭明昌,雙方並有簽訂轉讓協議書,本公司接獲原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及新股東郭明昌先生通知辦理出資額轉讓及負責人變更登記,所有程序皆屬合法。

聲明指出,楊美玲律師自始至終皆參與其中,如今卻反口指控股權交易過程涉有詐欺,不僅屬不實指控,更有違其律師倫理。

君怡泰富公司強調,該公司辦理負責人及印鑑變更,符合法令及主管機關函釋,公司股東及負責人業已變更,但原股東何佳洲、何彥寬及楊美玲律師拒不交付公司印鑑大章,該公司爲維權益,已依法訴請返還印鑑大章,並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函釋辦理印鑑變更登記,且已獲主管機關覈准變更登記在案,該公司近日將對何佳洲等人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