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境外無法參加甄試 招聯會:19名考生「不可抗力條件」不用面試
▲受新冠肺炎影響,經招聯會審查,有19名考生審覈確認符合因疫情因素不可抗力的條件,通過適用應變方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影響,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9日)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審查會,針對滯留境外無法回臺的考生,3月31日前透過高中學校、個別向招聯會申請適用甄試應變方案,經過跨部會組成的審查會審覈後,46件申請案有19名考生審覈確認符合因疫情因素不可抗力的條件,通過適用應變方案。
招聯會說明,19名考生中有持居留證、探親證、入出境許可證且過去在臺灣高中就學的高三學生,寒假期間因探親等因素前往中國大陸,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6日宣佈將全中國大陸(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暫緩入境,有考生已經返抵國門在桃園機場被遣返,確定無法在甄試前入境參加二階甄試(面試筆試實作),符合「不可抗力因素」的適用條件。
另外也有考生因人在湖北武漢,有考生因父母兩人重大傷病開刀需要照顧,兩岸往返皆須隔離無法像是承平時期在臺灣可當日來回照顧父母,受疫情影響往返甄試加上隔離時間勢必需要一個半月以上,會後若確認申請者是主力照顧者,則同意其申請,其面試筆試實作的成績平均調整到學測與書審,因考生間評比方式不同,將依照教育規定以外加名額錄取。
▲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下週陸續登場。(圖/記者林敬旻攝)
招聯會執行秘書、清華大學副校長戴念華表示,審查會基於簡章的公平性、一致性、疫情的特殊性等原則,考量是否因疫情影響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審覈通過適用應變方案的考生,當初依據簡章報考學測,申請國內69所大學2154個校系,因爲政府基於防疫不同意考生回臺,符合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歸責學生本身,所以同意適用應變方案,不過,適用應變方案的考生,未來就算大學錄取,仍不得以獲得入學資格爲由作爲取得入境、居留的資格,最後能否入學還是要視疫情發展、出入境管制等情形而定。
戴念華也說名,另外,有27名申請未獲通過的考生,以擔心搭乘飛機有風險、回臺要隔離14天等理由提出申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爲依現行規定,這些考生得比照其他國家入境者,因此不符合因疫情之故無法返臺的條件,且臺商子弟學校高三生有四百多人,絕大部分已經回來或評估可以回來,招聯會已提早於3月5日公告的應變方案是須經申請審覈,就簡章的公平性而言,應有一致的標準。
招聯會也說,至於審查會之後,甄選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仍會滾動式勾稽名單,從二階甄試前一天(4月14日)開始,每天確認是否有新增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與確診病例的個案考生,爲避免有時間落差,二階甄試前遇突發的隔離考生也必須立即向各校系反映申請甄試應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