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夏克立罪名不成立?黃嘉千發聲明:故意扭曲事實!
黃嘉千與夏克立於去年離婚。(圖/中時資料庫)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終結16年婚姻,在臺灣、加拿大兩地鬧上法院,日前加拿大訴訟結果出爐,夏克立透過律師代爲表示,加拿大法院判定夏克立並無不法行爲,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夏克立還透露在加拿大被關出獄後當晚,只能和流浪漢睡在橋下,談及官司影響工作停擺又要負龐大律師費,現正處於負債時,他一度澎潰哽咽。黃嘉千今(2日)晚則透過律師賴芳玉代發聲明,強調「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聲明中指出,「夏先生因對黃女士施以家庭暴力,涉犯加拿大刑法『攻擊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檢方(溫哥華皇室檢察署)提起公訴,並核發『禁止接觸、遠離及禁止持有使人致傷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釋放令 (Release Order) 』。檢方認爲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然因黃女士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臺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此有向法庭調取 2023 年7月25日的筆錄可證,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黃嘉千聲明。(經紀人提供)
黃嘉千聲明全文:
因近期諸多不實報導業已嚴重傷書黃嘉千女士之名譽,故爲維護黃女士
之權益,謹代黃女士聲明如後:
一、夏先生因對黃女士施以家庭暴力,涉犯加拿大刑法「攻擊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檢方(溫哥華皇室檢察署)提起公訴,並核發「禁止接觸、遠離及禁止持有使人致傷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釋放令 (Release Order) j。
檢方認爲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然因黃女士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臺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此有向法庭調取 2023 年7月25日的筆錄可證,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二、此外,關於加拿大的家事法庭,加拿大卑斯省最高法院裁判亦認定夏先生不斷透過訊息企圖將第三人捲入父母雙方間衝突,此行爲已構成持續性之家暴。雖夏先生提起上訴,但2023年6月19日業經加拿大之上訴法院 (COURT OF APPEAL FOR BRITISH COLUMBIA)駁回。
三、關於司法進行中的案件,黃女士爲維護第三人權益,未曾主動對外說明或發佈,但夏先生仍持續散佈曲解或不實之資訊,藉由媒體攻擊黃女士,請終止任何直接或間接之精神暴力,懇請回歸司法,勿濫用媒體公審,再觸法網,特此嚴正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