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認可大陸疫苗 返臺毋須追加 接種過國藥、科興 黃卡可註記

陳姓臺籍幹部今年六月在中國大陸完成「國藥」和「科興」兩劑新冠肺炎疫苗注射,返臺完成14天隔離及7天居家自主健康管理後,近日在臺中區的衛生所完成疫苗接種紀錄卡的註記。(讀者提供)

國人在大陸接種過2劑國藥、科興疫苗者,返臺後毋須再補接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初已函文各地方衛生局,民衆在國外只要是接種獲世衛組織(WHO)核發緊急使用清單(EUL)的6款疫苗,包括國藥、科興、嬌生、莫德納、BNT、AZ等,返臺後將毋須再追加接種,並可至各地方衛生局進行登錄,於疫苗接種小黃卡上載明接種紀錄。

國際間紛紛承認科興、國藥兩家中國大陸研發的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跟上國際腳步,認同2疫苗。

一位在大陸任職的臺幹陳先生,4月赴陸工作,於當地先後接種國藥、科興2支疫苗,8月底返臺,近期因又有出國需求,打算申請臺灣的疫苗接種紀錄,經電話詢問1922後才發現,原來可至衛生所換取小黃卡。

家住臺中的陳先生說,一開始,他至衛生所要求換取小黃卡時遭拒絕,但溝通後發現,原來中央早在10月初就發公文至各地衛生局,指示可將完成2劑接種的國藥、科興疫苗登錄至系統,只是因中央發出的公文是用英文寫疫苗名稱,衛生所人員纔會在第一時間拒絕給陳先生換髮小黃卡。

事實上,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今年8月28日召開的臨時會議討論此議題,並做成決議,認可由WHO核發EUL的新冠疫苗,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且視爲有效劑次,已完成接種劑次者,則不需再追加接種。

若是已於國外接種1劑疫苗,只須和前一劑間隔至少28天,返國後,即可依照我國覈准使用的疫苗,根據開放對象、施打時間完成接種。決議也指出,於國外接種的疫苗,僅登錄作爲接種紀錄,不納入疫苗接種證明核發劑次。

臺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歐佳齡證實,10月4日已收到中央來文,要求認可獲WHO核發EUL的6款疫苗,包含國藥、科興、嬌生、莫德納、BNT、AZ,但文件中的疫苗品牌都是英文,因此沒有國藥、科興的中文名稱。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中央不是認可國藥、科興這2支疫苗,只是遵從WHO規範才訂出此規則,但聽到有民衆將大陸的接種資料登錄在小黃卡上還是頭一遭,但他提醒,不確定是否能拿這樣的接種證明出入其他國家,民衆登錄後要自負風險。

莊人祥指出,目前小黃卡僅限用於國內,若民衆已在大陸取得接種證明,旅行時最好出示大陸的接種證明,若有在臺灣補打過1劑疫苗者,則最好攜帶兩地的接種證明,以免發生其他國家誤認而無法入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