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不需要金句文化

(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議員王世堅曾在反服貿抗爭現場引英文諺語「Over my dead body」,力挺太陽花學運羣衆佔領立法院,讓他廣受矚目。今年初,他再度搬出此「名言」,拒絕因其引用錯誤數字評論新竹棒球場工程並稱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草包」向林智堅道歉,他堅決地表示:「Never. Over my dead body. 」惟英文是講求邏輯的語言,當年王議員與其他綠營民代在立院門口圍起人牆「保護」學生,喊出 「Over my dead body」,語意明確;這次他依樣畫葫蘆,再秀英語拒絕向林智堅道歉,恐怕是邏輯不通,值得商榷。

「Over my dead body」是道地的英文,言下之意爲除非我死了,否則別人休想做某件事(即誓死捍衛)。通常說這句話的人,是擁有權力做決定來阻擋他人的企圖,一旦選擇了不作爲或放棄,就會被得逞。譬如,1999年,獲頒我國二等卿雲勳章的已故美國參議員傑西·赫爾姆斯,時任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在《臺灣關係法》20週年的研討會上主張,美國應提升與臺灣的防衛合作來因應中共的軍事威脅,並且美國政府休想要刪減對臺軍售,除非「Over my dead body」。赫氏主持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逾6年,和現任美國總統拜登是外委會前後任主席;赫氏力主反共的外交政策,也曾在國會提案禁止美國政府出於政治動機減少對臺軍售,角色舉足輕重,美國國務院人事案和對外政策若要順利通過,都必須經過他這一關。故當年赫氏以參院外委會主席身分就力阻美國刪減對臺軍售的立場表態「誓死捍衛」,從外界看來確有其道理。

反觀王世堅拒絕向林智堅本人道歉,在邏輯上而言,其實無涉他是否需要「誓死捍衛」的問題,畢竟在常理上沒有任何人能逼他道歉。換言之,就算王議員選擇漠視外界的呼籲絕不道歉,也不會像國會審法案或預算案般,因爲原本阻礙的力量消失了,而就此能通過完成立法;倘若某人秉持「誓死捍衛」的精神拒絕道歉而犧牲,其實在他(她)過世之後,真的也沒辦法親自道歉了,不是嗎?

在新媒體當道的年代,常見公衆人物或企業藉由通俗的口頭禪或企業理念口號來貼近大衆,產生親切感,進而打造品牌知名度(和賦予企業精神),所在多有,譬如全球速食龍頭麥當勞近20年沿用口語化的俏皮廣告語「I’m lovin’ it!」,強調消費者享受美食的情境,就深植人心;知名運動品牌愛迪達的「Impossible Is Nothing」,亦復如是,即使這兩個例子從文法的角度上來看,或有不同見解。

總而言之,如何正確使用英文諺語必須考慮到「情境」的因素和相關邏輯,同一句話並非都能運用在不同的脈絡上。政治人物的言行對社會有示範效應,去年地方選舉期間所引爆的候選人論文抄襲風波,已經是很好的教訓。至於政治人物應具爲民服務的公共性,其本質與藝人或網紅不同,若一味只求媒體曝光而逞口舌之快、譁衆取寵,只會愈加陷入本末倒置的困境,對於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以及社會教育的意義皆毫無助益,國人不得不察。(作者爲國民黨革實院副院長、清大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