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設置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 整合母語認證、落實智庫研發功能
行政院會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提供)
行政院會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將肩負國家語言普查、出版,研發拼音和書寫系統,整合通譯人才及母語認證的重擔。院長陳建仁指出,語發中心作爲國家語言研究、調查、保存、推廣、發展及資源整合的專業組織,以積極改善我國許多族羣語言流失、消逝及斷層危機。
國家語言發展法2018年12月通過立法院三讀,文化部評估業務具高度公共性,且長期以來國家語言語料、史料散佚各政府機關及學術單位,因此着手研擬「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設立行政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但2020年5月送行政院會時,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以需強化語言保存爲由退回。
去年行政院覈定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及教育部共同研提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預計以5年321億預算復振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由於各界皆盼國家語言能有專責機構,文化部於今日再度提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條文包含中心業務範圍、經費來源、組織運作方式、監督機制等共32條。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長陳瑩芳報告時指出,考量行政法人制度較具彈性,可進用專業研究人員,未來語發中心可提供國家語言業務專業支援,也能以較具社會公信力的角色辦理語料和史料徵集,同時在政府監督下確保持執行成效,由於語發中心是由政府編列固定預算維持營運,能有效資源整合、應用與推廣。
陳瑩芳說,當前將優先復振面臨國家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未來將着眼在國家語言普查、調查及出版,蒐集語言的語料和史料,研發國家語言拼音及書寫系統,並整合國家語言能力認證(如教育部的閩南語認證、客委會的客語認證、原民會的族語認證)、通譯人才資源、國家語言資料庫,並研擬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和國際交流。
文化部期盼,語發中心設立後,能透過系統化蒐集、調查及研究,建立國家語言知識體系、強化語料數位應用研發,提升各語言的使用活力,賦予語發中心擔任政府智庫角色,並加強跨部會資源整合,以其專業人力進行長期性、基礎性的工作,支援及協助各級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的研究、調查、保存、推廣、復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