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擬拍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 加薪抵稅再延10年

對於修法重點,行政院人士透露,修正後加薪抵減以及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提高到150%;增僱員工獎勵除了維持24歲以下青年員工增僱租稅優惠外,也增加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爲適用對象;租稅優惠刪除過去的「景氣啓動門檻」,隨時企業增僱跟加薪都可以用。

官員表示,由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35條、35條之1、36條之2等條文將於5月19日落日,因此啓動通盤檢討,並於3月公告草案。據瞭解,行政院內部於15日審議通過修正草案,並將於18日行政院會上正式拍板後送立法院。

官員表示,考量促進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其中爲員工加薪是人民關注重點,加上希望鼓勵多元增聘人才,因此有了這一次修正。

針對修正草案中,增僱員工獎勵除了維持24歲以下青年員工增僱租稅優惠外,也增加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爲適用對象。官員表示,這是考量24歲以下爲首次就業青年,失業率比一般年齡層高上三倍,纔會希望藉由抵稅鼓勵中小企業增僱;至於納入45歲以上則是因爲希望促進重返職場二度就業,尤其是婦女或是特定族羣,另目前65歲以上勞動力較爲短缺,修法後也希望可以增加重返職場誘因。

此外,官員也說,過去增僱有雙要件,必須符合景氣啓動門檻,再者設有投資額門檻,包含新設資本額要拿出50萬元,或是增資拿出50萬元。修法後會將雙門檻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