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遭求處12年重刑 今晚19:30開移審庭拚交保

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遭起訴求刑12年。(中時資料庫)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被羈押47天,桃園地檢署今(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爲受賄罪嫌將其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案件已移交法院審理,據悉,承辦此案的法官尚有其他案件未審理完畢,且此次起訴書字數近10萬字,卷宗多達4至5箱,須待法官閱卷後方能排定庭期,預計晚間七點半召開首次庭審。以決定鄭是否交保或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