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意見!事關重慶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

2月20日,重慶交巡警微信公號發佈消息,爲緩解我市中心城區交通擁堵,我局在廣泛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起草了《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徵求意見稿),政策措施與2024年保持一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衆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電話傳真:023—63753122

意見反饋時間: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

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

(徵求意見稿)

爲進一步緩解我市中心城區交通擁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決定在中心城區部分橋樑隧道對汽車實施高峰時段錯峰通行,現通告如下。

一、錯峰通行時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時。

二、錯峰通行範圍

錯峰通行車輛:所有渝籍和非渝籍號牌汽車。

錯峰通行區域:高家花園大橋、高家花園大橋複線橋、石門大橋(雙向)、嘉華大橋(雙向)、渝澳大橋、嘉陵江牛角沱大橋、黃花園大橋(雙向)、千廝門大橋(雙向)、朝天門大橋(雙向)、東水門大橋(雙向)、石板坡長江大橋、石板坡長江大橋複線橋、菜園壩大橋(雙向)、鵝公巖大橋(雙向)、曾家巖大橋(雙向)、雙碑大橋(雙向)、大佛寺長江大橋(雙向)、紅巖村大橋(雙向)、馬桑溪長江大橋(雙向)、李家沱大橋(雙向)、真武山隧道(雙向)、雙碑隧道(雙向)、大學城隧道(雙向)、中梁山隧道(雙向,並含新中梁山隧道雙向)。

三、錯峰通行規則

在工作日按汽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對應,對應規則爲:

星期一:1和6錯峰通行時段和錯峰通行範圍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錯峰通行時段和錯峰通行範圍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錯峰通行時段和錯峰通行範圍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錯峰通行時段和錯峰通行範圍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錯峰通行時段和錯峰通行範圍禁止通行。

四、其他規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當日不實施錯峰通行;因法定節假日而致週末雙休日變更爲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錯峰通行。

下列車輛不受錯峰通行限制: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出租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救援車、公交客車、公路客車、校車、旅遊客車、運鈔車、郵政專用車、殯葬專用車、懸掛新能源號牌車輛、20座(含)以上大客車以及其他從事城市公共應急、搶險的車輛。

對殘疾人駕駛車輛實施備案通行管理。

五、執法管理

對違反錯峰通行規定的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本通告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2月

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措施解讀

一、爲什麼繼續實施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

2021年我市中心城區實施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管理以來,對交通擁堵的緩解起到了較爲積極的作用,爲持續鞏固前期工作成效,確保中心城區交通運行平穩有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之規定,決定繼續實施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

二、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基本情況

根據大數據監測、仿真推演及交通運行實際,今年的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時段、範圍、不受錯峰通行限制的車輛種類等要求與2024年的政策是一致的。

在錯峰通行時段方面,我們根據大數據監測顯示,我市中心城區工作日交通流量最爲集中的時段主要是早晚高峰時段,其中早高峰集中在7點至9點,晚高峰集中在17點至19點30分,而除此以外的其他時段,基本上不會出現長時間、大面積的擁堵情況,爲了精準錯峰,也爲了最大程度減少對羣衆、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我們採取了不同於全國大多數城市實施的長時段錯峰通行的方式,只對早晚高峰4.5小時進行錯峰通行。

在錯峰通行橋隧範圍方面,今年的錯峰通行橋隧主要根據橋隧自身及周邊道路交通運行實際確定的,與上一輪錯峰通行橋隧範圍是一致的,共涉及20座過江橋樑和4座穿山隧道,分別爲:高家花園大橋、高家花園大橋複線橋、石門大橋(雙向)、嘉華大橋(雙向)、渝澳大橋、嘉陵江牛角沱大橋、黃花園大橋(雙向)、千廝門大橋(雙向)、朝天門大橋(雙向)、東水門大橋(雙向)、石板坡長江大橋、石板坡長江大橋複線橋、菜園壩大橋(雙向)、鵝公巖大橋(雙向)、曾家巖大橋(雙向)、雙碑大橋(雙向)、大佛寺長江大橋(雙向)、紅巖村大橋(雙向)、馬桑溪長江大橋(雙向)、李家沱大橋(雙向)、真武山隧道(雙向)、雙碑隧道(雙向)、大學城隧道(雙向)、中梁山隧道(雙向,並含新中梁山隧道雙向)。

三、殘疾人駕駛車輛通行錯峰橋隧的要求

今年錯峰通行殘疾人駕駛車輛備案規定繼續沿用2024年度備案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以下符合要求的汽車統一實施備案通行:一是具有重慶市戶籍、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C2或C5駕駛證的下肢殘疾人本人名下的汽車。二是每名殘疾人僅限於備案本人名下的1輛汽車。

具體備案的程序:申請備案的人員到各自區縣殘聯提交上述資料,區縣殘聯審覈後將申報信息轉遞至公安交管部門,備案成功後,將會以短信告知。但這裡也提醒大家,錯峰時段通行錯峰區域時須爲本人駕駛,不能把申報成功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對違反上述備案規定的,將取消備案資格。

四、新能源汽車不受橋隧錯峰通行限制的說明

按照國家及我市推廣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相關規定,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車輛不受錯峰通行限制。

五、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號牌是否輪換

爲便於羣衆理解和記憶,暫不實施號牌輪換。

六、關於車牌尾號的說明

汽車號牌位數最後一位或最後兩位爲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爲準。

七、其他出行方式的選擇

當日出行車輛受限制的市民可改乘出租車、公交車、軌道出行,也可避開限行時段提前或延後出行,拼車或共享出行等。

八、關於因緊急情況在限制期間仍在橋隧通行車輛

建議廣大羣衆在出門前通過高德、百度導航、交通信息廣播等渠道,提前關注出行信息和相關提示,合理規劃駕駛線路,確保能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相關橋隧。同時,確因緊急情況在錯峰時段通行錯峰橋隧的,可事後向有關部門進行申報。

九、對違反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規定的處罰

違反錯峰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將通過電子抓拍和現場執法的方式,繼續堅持嚴管嚴處,按照違反交通禁令標誌的處罰規定,罰100元、記1分。同時,公安機關將加大對假套牌、遮擋號牌等嚴重違法行爲的查處;對在橋隧連接通道違法停車等待通行的車輛,將依照嚴管區域違法停車治理的方式進行處置,確保不影響正常通行秩序。

關於《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現就《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徵求意見稿)作如下說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告》(徵求意見稿)內容是基於中心城區交通運行實際, 歷經多輪現場調研及評估論證,反覆研究制定的,錯峰時段、區域等管理措施與上一輪錯峰政策措施相同。

(二)依據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規範性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二、文件制定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市中心城區交通運行實際,交巡警總隊起草了《關於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並廣泛徵求了相關市級部門、相關業務處室意見。

三、文件主要內容

《通告》(徵求意見稿)共分爲五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錯峰通行時段、錯峰通行範圍、錯峰通行規則、其他規定和執法管理。

(一)錯峰通行時段。爲工作日7時至9時和17時至19時30分。

(二)錯峰通行範圍。錯峰線路是僅限於嘉華大橋、嘉陵江大橋、長江大橋和真武山隧道等“20橋4隧”。

(三)錯峰通行規則。每日對2個車牌尾號實施錯峰通行。

(四)其他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不實施錯峰通行。軍車、警車等特殊車輛不受限制,對殘疾人駕駛車輛實施備案通行管理。

(五)執法管理。對當日違反錯峰通行規定的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編輯:陳璐

責編:廖異

終審:阮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