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證交所:主機共置服務整體投入約4.7億元
昨天立委質疑臺灣證券交易所花了30億元設置主機共置服務,卻只花在券商VIP少數人身上,證交所澄清指出,30億元投資是板橋第一資訊中心的整體投資金額,主機共置爲第一資訊中心服務之一,僅佔證交所第一資訊中心七層樓中的半個樓層,含分攤及直接投入的成本共約4.7億元。
證交所第一資訊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主要目的是服務國內證券期貨市場的交易,目前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及期交所都以這個中心做爲主要資訊中心。
證交所指出,世界各主要交易所多已提供主機共置服務,除歐美各交易所已行之有年外,亞洲地區,包括東京、上海、香港、深圳、新加坡、澳洲、馬來西亞、印度等交易所亦有提供主機共置服務。
主要目的是提供委託量大的投資人一個便利順暢的委託下單管道,以提升市場效率及交易量。以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爲例,證券商使用主機共置約佔2成。
證交所表示,臺灣資本市場現已提供多種有價證券及衍生性商品,包括股票、權證、ETF、期貨選擇權等,因此投資人可採取的交易策略相當多元化,尤其專業投資人對主機共置服務有較大的需求,以利迅速應變不同商品,甚至跨市場間的變化。至於一般投資人大多僅投資單一商品,基於便利性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APP下單爲主,而一般投資或中長期投資人,多依其認爲合理價位進行投資,對於交易速度的需求明顯與專業投資人不同。
證交所簽訂主機共置服務契約證券商,應自訂使用規則且於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制定適當控管機制及查覈程序,並依使用規則公平對待投資人。具體而言,證券經紀商雖得依其商業經營策略衡酌自訂合理主機共置服務使用規則,惟其使用標準不得爲特定客戶量身訂作,而有顯不合理差別待遇;證券商於訂定使用規則後,應使符合自訂標準客戶均得知悉該標準,而由客戶依其自身需求選擇決定是否使用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