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的反擊!她收3億股票 一招讓小三6歲女兒付5千萬遺產稅
大老婆和三名子女拋棄繼承,結果導致陳男6歲的私生女成爲唯一繼承人,繼承1500多萬財產,卻須面對5735萬元的遺產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非婚生女子,生父於過世前兩年將價值逾3億元的鋼鐵公司股票贈與妻子,並免除贈與稅,卻在父親去世後,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須負擔5735萬元的遺產稅,遠超其實際繼承的金額。此案引發憲法法庭介入,裁定部分條文違憲,要求於兩年內修法。
此案由北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承辦,認爲該法對贈與擬製爲遺產的規定,缺乏對繼承人稅負的明確規範,導致非婚生子女面臨不公平待遇,涉嫌違反憲法第7條的平等權保障,故裁定停審並聲請解釋憲法。
大老婆的反擊!周姓女子在2016年獲贈丈夫陳男價值3億元的股票,陳男於2017年去世,隨後她和三名子女拋棄繼承,結果導致陳男6歲的私生女成爲唯一繼承人,繼承1500多萬財產,卻須面對5735萬元的遺產稅。
由於女童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認爲遺產及贈與稅法,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該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財政部修法以符合憲法精神,並朝向實際分配等比例負擔的方向修訂。
財政部表示將遵循法庭判決,務求在未來的修法中解決此類遺產稅問題,保障所有繼承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