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博士約國中生「口交+手淫」 法官輕判6個月:智識程度高
▲舊社公園位於臺中市北屯路與松竹路口,於1995年落成。(圖/翻攝Wiki/Fcuk1203 CC3.0)
臺中一名30多歲的吳姓男子,是政大畢業的博士高材生,目前任職於某醫學基金會,他去年登入「UT聊天室」,邀約14歲國中男學生於北屯區「 舊社公園」公廁內性交易,國中生先是替吳口交,後又協助打手槍,完事後收取1500元酬金。考量吳男素行良好、智識程度高,臺中地院法官輕判6個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13日,吳男登入UT聊天室內,以「167/51/16/不分缺錢」爲暱稱,結識了14歲國中男學生,兩人相談甚歡,進一步交換Line持續聊天。當天晚上9點,雙方約在北屯區「舊社公園」公廁內性交易,男學生先幫吳南口交,後又以手撫摸陰莖方式至射精爲止,結束後收取1500元現金。
不久,警方循線查獲兩人性交易,全案曝光後經苗栗通霄分局報告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罪嫌起訴。法官審理時表示,吳男過去並無前科、素行良好,這次爲滿足一己性慾,明知對方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的重要階段,對性關係處於懵懂狀態,還與他進行對價性交易,造成國中男身體、心理及價值觀負面影響。
▲UT聊天室。(圖/翻攝UT聊天室)
不過,法官考量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和國中生父親完成調解、道歉,對方同意放棄民事損害賠償請求、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加上犯後態度還算良好,且具有博士畢業的智識程度,目前任職醫學基金會、家境小康,「顯見被告有所悔悟」。
法官依違反兒少性交易罪嫌,判處吳男6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另向國庫支付10萬元以啓自新,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