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 可買樂透不能買股票
振興三倍券
行政院長蘇貞昌2日宣佈振興第一把火,由「振興三倍券」7月15日上路打頭陣,每人支付1千元換3千元「三倍券」。實體券7月1日起預購;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也自7月1日起綁定,皆自7月15日領取並消費,使用至12月31日止,每位國民加上15萬有居留權的外配、陸配都可領取,預估創造1,112億元經濟效益。
蘇揆指出,振興券是把1千元變3千元,因此名稱叫「振興三倍券」,設計原則是「三好一溫暖」,好領、好用、好刺激、最溫暖,配合暑假上路,讓經濟發展加柴添火。
爲照顧120萬中低收入、弱勢,發給1千元現金直接匯入戶頭,再去兌換3千元三倍券。至於發放對象爲2,300多萬國民,加上15萬名居留許可的外配與陸配;不限年齡,甚至12月31日前出生嬰兒都可領,另駐外人員和無戶籍國民亦包括,但不含外籍勞工。
三倍券領取方式,政委唐鳳說,紙本7月15日起可在1,300多家郵局拿健保卡購買,也可從7月1日起至四大超商預購,「先訂後領」,7月15日起到1萬多家超商門市領取,面額500元券4張、200元券5張。
數位券部分,分成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行動支付)三種方式,從7月1日綁定,7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滿3千元可退2千元,信用卡帳單直接扣抵2千元;電子票證到超商靠卡回存2千元;行動支付則直接轉入APP帳戶2千元。唐鳳也說,正研議讓電子票證及信用卡直接從ATM提領2千元現金出來,如此可創5千元的經濟效益。
經長沈榮津則說,三倍券估計有700億元實質消費外,以平臺業者、店家加碼分別打八折計算,3千元帶動每人實質消費4,687元,再乘以發放人數,總計可創1,112億元經濟效益
蘇揆表示,三倍券「好用」,吃喝玩樂都可以,可拿去美甲、護髮、百貨公司、餐廳等都可以,但不能拿去用於買股票、禮券、電商網購、繳稅、繳罰單、規費、煙品、保單、信用卡費、儲值、國民年金等11類別。雖排除電商,但蘇揆說,線上買演唱會、展演門票還是可以。另公益彩券是公益使用,在允許購買範圍。
三倍券爲何不發現金?蘇揆說,因不能存起來,必須限期花光,且有人會存起來放入口袋忘記花,但三倍券有激發、誘引消費功能。能否收購?蘇揆未禁止,但不鼓勵,強調三倍券會越來越夯,應不會有人要折價收購。若有人消費退貨變現,政院說,將退券不退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