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嘸頭顱 高大成:嫌犯狡猾難判死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指出,高雄分屍案目前破案的關鍵必須找到受害者的頭顱、內臟、兇器、血跡以突破兇嫌心防,讓兇嫌認罪。(馮惠宜攝)
73歲老翁張介宗涉嫌殺害3名婦人分屍,檢警迄今未找到死者頭顱,案情陷入膠着。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爲,目前破案和定罪關鍵,只有找到被害者頭顱、內臟、兇器、血跡4物證;他也說,過去也有找不到屍體,卻用兇嫌住處血跡計算失血量逾1000CC,判定受害者已死,追訴殺人罪。
高大成分析,張嫌十分狡猾,因曾坐牢過知道如何逃避,認爲檢警沒找到一槍斃命證據,只要堅不認罪就難判死刑。
高大成認爲,找到受害者頭顱可證明已死亡,但高雄分屍案3名婦人死亡多時,屍塊多被魚吃掉或腐壞,要找到頭顱相當困難,若丟到河裡也漂到下游。至於會不會丟到化糞池?高大成認爲頭顱剁碎丟進馬桶不太可能,另有一說被丟到垃圾車,他認爲頭顱很硬,垃圾車關合時會出現異聲,很容易被清潔隊員發現。
在找不到被害人頭顱情況下,高大成認爲,另一個取代方式是找到內臟,也能證實被害人已死亡,另也可從死者住處血跡量計算受害者出血量,只要超過1000CC也能證實已死亡。
雖然高大成強調,被害人頭顱爲證明兇手殺人鐵證,但過去曾有未尋獲頭顱、臟器,甚至屍體,兇手仍被依殺人罪定罪案例。發生於23年前的北市張姓女教師命案,兇手否認涉案,警方僅在張女浴室、兇手胞妹車上發現血跡,這起「無屍命案」兇手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高大成認爲,目前當務之急是找到兇器,兇器應在張嫌住家或藏在住家附近,因張嫌習慣帶回家殺害,表示兇器一定藏在住家暗格或附近,且一定還未丟棄,找到兇器就會有張的指紋和受害者血跡。
高大成痛批張嫌是社會邊緣人加上反社會人格,過去曾判無期徒刑卻因假釋放出來,成了不定時炸彈,在社會亂跑,遇到的都倒楣;他高分貝批評廢死民團成員「若是你家人受害,你是何感想?」臺灣無期徒刑可假釋,美國無期徒刑是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