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被任命爲天津市副市長

天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30日舉行第二十五次會議。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市政府提請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決定任命天津市市長助理趙飛爲天津市副市長。

趙飛是1964年1月生,湖北洋人法學碩士現任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督察長,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1984年8月湖北省民警學校畢業後,分配到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十里鎮派出所工作歷任民警、所長、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荊門市公安局戶政科科長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縣級)。

2002年4月起,先後任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1年8月任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同年9月任武漢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2月兼任武漢市公安局督察長。

2014年7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督察長,同年8月任天津市市長助理,9月兼任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委、10月兼任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