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被任命爲天津市副市長
天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30日舉行第二十五次會議。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市政府提請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決定任命天津市市長助理趙飛爲天津市副市長。
趙飛是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法學碩士。現任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督察長,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1984年8月湖北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後,分配到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十里鎮派出所工作,歷任民警、副所長、鎮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荊門市公安局戶政科科長、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縣級)。
2002年4月起,先後任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1年8月任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同年9月任武漢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2年2月兼任武漢市公安局督察長。
2014年7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督察長,同年8月任天津市市長助理,9月兼任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委、10月兼任武警天津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