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傳播妹聊心事偷下藥 硬不起來!渣男用手指性侵得逞
董男下藥要性侵傳播妹,卻因無法勃起,改以指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董姓男子,2021年5月15日凌晨0時許,用LINE聯系傳播公司,介紹傳播妹(A女)到汽車旅館陪伴飲酒、聊天,直到凌晨4時許,董男發現A女飲酒後不適,佯裝要拿溫開水給A女飲用減緩不適,卻先偷偷將藥摻入水裡,A女因用後藥效發作失去意識,董男脫光A女的衣服,撫摸他的胸部及下體,但董男自己也因飲酒後不能「勃起」,只能改用手指指侵得逞;A女事後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董男辯稱,當天A女喝酒後進入廁所並表示頭痛,我本來想拿頭痛藥給她 ,但A女服用時,才發現拿錯藥給她,我就再拿頭痛藥給她服用,我承認有對她乘機性交。
A女則向官表示:當天一開始蔡董男就買了4種酒,混在一起喝,我跟他唱歌喝酒約2、3個小時,後來因爲酒喝太多了,我酒量不好喝醉了,我最後印象是我在廁所吐,他把我拉去牀上叫我休息、我在牀邊繼續吐,後來他拿一杯應該是溫水給我喝,我拒絕他。
但他說喝了會比較舒服,他要我把那杯喝下去,我再次拒絕,說我人不舒服不想喝,但他求我先喝,我喝了一口後,就說我不喝了,他又說把這杯喝完會比較舒服,我就說我不要喝完,但他還是要求我喝完,我的最後記憶就停留在這裡,之後我就失去意識睡着了。
法院一審,將董男依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董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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