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縣城建築最高不超過18層
海峽導報·新福建客戶端1月4日訊(記者 賴雅紅)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了《漳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主要從推進城市綠色低碳建設、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兩大方面持續推進城市更新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
《實施方案》要求,不新建超高層住宅,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同時提出,要強化縣城建設管控。新建住宅以6層爲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佔比應不低於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
來源: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