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胞弟開墾山坡地 雲林縣府:李進勇時代覈准
雲林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右)以礦物局2021年1月20日公文爲證,該局人員現勘研判張啓盟整坡造成大面積裸露,並非採取土石導致。(周麗蘭攝)
經濟部礦物局2021年1月20日行文雲林縣政府的副本。(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以公文爲證張啓盟與其妻的開發申請案都是在前縣長李進勇任內核準,張麗善是2018年12月上任。(周麗蘭攝)
針對雲林縣民進黨籍議員邱世文18日於政論節目指出張麗善胞弟張啓盟在斗六咬狗段的農地開發,是在張麗善上任縣長後覈定,雲林縣府對此嚴正駁斥,水利處提出公文爲證,張與張妻的開發申請案都是在前縣長李進勇任內核準;且礦物局去年現勘認爲是整坡行爲,並非「盜採砂石」。
水利處長許宏博指出,張啓盟於2018年1月9日送出農業經營計劃到斗六市公所,因位於山坡地,他申請簡易水土保持,水利處經專業技師審查於3月30日覈准,發文縣府農業處,准予開工,此一行政程序行之有年。另一案當事人陳安妮(張妻)也是在2018年12月26日覈准。
許宏博表示,針對有民衆檢舉該塊山坡地有人盜採砂石,砂石主管機關經濟部礦物局接獲陳情後於2021年1月間現勘,並未發現有土石外運情形,函文載明「初步判斷鄰近道路並無明顯大卡車行駛跡象,坡地表面與鄰近地形地貌連續且平整,尚無採取土石產生之地形落差或階段面出現,部分樹木植栽仍保留於原地,且表土覆蓋根部以上約50公分,推測應屬整坡行爲造成之大面積裸露。」
許宏博說,張啓盟的整地面積應申報水土保持計劃,而非簡易水土保持申報,依違規面積2度裁罰分別6萬元、12萬元,並勒令停工,申報人不得再整地、開發、種植作物(咖啡),現地光禿並非不合理,去年9月、12月水土保持專家曾會勘,要求其採取保護措施,若有必要2月分再履勘。
新聞處長羅楚東指出,張啓盟、陳安妮申請咬狗段開發面積共10筆,總面積約4公頃,起訴書中提到,張啓盟在開發過程中佔用約1700平方公尺的國有地,約佔總開發面積5%,並無所謂「5個足球場」之情事,對於檢方起訴張啓盟,縣府完全尊重司法調查,但邱世文議員利用媒體扭曲事實、散佈謠言,以監督之名遂行政治鬥爭之實,縣府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羅楚東強調,本案件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縣府完全尊重,民意代表若再以不實資訊攻擊縣府,縣府也將訴諸法律,爲秉公辦理的公務員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