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持突擊步槍掃射遊藝場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彰化縣詹姓男子去年底持突擊步槍,至臺中某電子游藝場掃射後,向臺南警方投案,臺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詹男起訴。(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彰化縣詹姓男子去年底持突擊步槍,至臺中某電子游藝場掃射11槍後向警方投案,警方懷疑程姓男子涉嫌教唆但人已出境,歷經檢警追查,今年2月在泰國追查到程男並遣返回臺遭羈押,臺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詹男起訴。
檢警調查,36歲詹姓男子於去年12月間涉嫌持改造長槍,到臺中市某電子游藝場前掃射11槍,案發後再到臺南市白河警分局投案,稱因不滿友人被欺負去討公道,給業者一個「警愓」,交出作案M4A1突擊步槍1把及子彈1百發、防彈背心等物,檢方訊後聲押獲准持續追查。
檢警發現,因詹嫌長期關注程姓男子臉書動態,程男在案發前,多次臉書PO文,還提醒遊藝場員工「離門口遠一點」,傳訊息給遊藝場幹部「錢準備好,我叫年輕人去拿」等語,詹疑要幫程出一口氣,前往電子游藝場開槍「警愓」。
檢警今年2月追查程男在案發前已出境,曾於網路社羣找到槍擊案「預告貼文」懷疑詹受教唆指使,撤銷程的護照並開出拘票,啓動與泰國的「司法互助」找到程男,並遣返回臺後目前遭檢方聲押獲准。
臺中檢方認定詹嫌受程男指示,涉嫌向電子游藝場藍姓業者勒索,併到電子游藝場大門開槍射擊,店內有員工、客人,並非單純對無人之處擊發,有造成人命傷亡的不確定故意,17日依殺人未遂、槍砲、恐嚇取財、毀損等罪,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