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情侶檔前科累累 2人遭多個法院判24次一年以上徒刑

蔣姓男子與李姓女子是情侶,一起爲詐騙集團工作,負責招攬車手,2人在社羣軟體Instagram貼出輕鬆賺錢的廣告貼文,吸引民衆應徵,臺北市萬華警方逮捕4名車手後向上朔源查出2人,逮捕依詐欺、組織等罪送辦。根據調查,2人前科累累,被各法院判處多達24次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待應執行徒刑年數判決確定,2人將入監服刑。

檢警調查,蔣男(24歲)與李女(29歲)是某詐騙集團在臺幹部,負責招攬車手,該詐團從2022年起用假購物網站、電商客服人員,以「解除分期付款」話術行騙,被害者近百人、不法所得上百萬元。

警方接獲被害者報案,從車手開始抓起,陸續逮捕4名車手後,循線溯源,釐清蔣男、李女是詐團幹部,去年2月持搜索票至2人臺中住處逮人,在住家搜出330萬多元現金、8張提款卡、6本銀行存摺。

2人警詢時供稱,車手都是透過IG張貼「徵臺中缺錢閒人,限男生,日薪三千」廣告招來,有些是在路邊搭訕招攬,但是針對如何詐騙?詐騙所得流向爲何?都不願透露,警詢後依詐欺、組織等罪移送法辦。

由於2人前科累累,過去多次被雙北、臺中、苗栗、新竹等地檢署起訴,且已被各法院判處多達24次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待法官應執行徒刑年數判決確定,2人將入監服刑。

蔣姓男子與李姓女子是情侶,一起爲詐騙集團工作,在IG張貼「徵臺中缺錢閒人,限男生,日薪三千」廣告招攬車手。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