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持刀捆綁前女友搶錢裝傻 口袋藏刀全遭錄下露餡
黃男攜刀強盜同居前女友,臺中檢方依家庭暴力之強盜罪將他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41歲黃男與張姓女友分手後,仍同住在大雅區,黃男覬覦張女的金錢,在今年3月間清晨持刀威脅,以束帶捆綁她的雙手、膠帶封口,再拿走張女的鑰匙,強取她包包內的9萬8千元現金,並開走她的車子逃逸。警方獲報循線在汽車旅館查獲。黃男否認犯行,警檢從監視影像發現他犯後口袋藏刀開車逃逸,全案偵結依家庭暴力之強盜罪將他起訴。
黃男與同居張姓女友在去年10月間分手後,仍同住在大雅區。黃男在今年3月1日清晨6時許,在房間內要求張女雙手放置背後,並拿出膠帶作勢要捆綁,張女不從兩人發生爭執,黃男從褲子後口袋拿出刀子,亮刀威脅喝令不要叫,以束帶將她兩手的大拇指束綁在一起,並用膠帶將她的嘴巴綁住封口。
黃男隨即拿走張女外套口袋內的車輛及櫃子鑰匙,在櫃內拿到張女的包包,取走包內現金9萬8千元后,再返回房間時,發現張女已掙脫束帶,再度用以束帶將她雙手捆綁起來,開張女的車逃離。
案經張女報案,警方循線在當天下午在中市北區1家汽車旅館查獲黃男,並起出贓款及膠帶等贓證物。黃男到案否認犯案,他辯稱,並未捆綁張女,拿錢及開車都有告知她。
檢警從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犯案後褲子後方口袋清晰可見露出刀柄,明顯藏有刀子,還拿走包包內現金及開走車子;張女的手指處也有遭束帶捆綁的痕跡,而認定黃男所犯是家庭暴力的攜帶凶器加重強盜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