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逼複合滾水澆女友愛貓 茶茶撐11天走了
貓咪「茶茶」在本月17日間,無辜遭到主人的男友以熱水淋燙,經治療11天,仍不幸於28日休克,離開了世界。(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新北市蘆洲區本月17日發生一起熱水淋貓的虐待事件,一名黎姓男子已與女友分手,爲了求複合想逼迫女友儘速返家,竟以熱水淋燙其女友所飼養的貓咪「茶茶」,造成貓咪身上大面積燙傷。律師呂秋遠28日晚間於臉書哀痛證實,茶茶經急救11天,仍休克死亡,離開了世界。
回顧此案,黎姓男子與女友于蘆洲租屋,兩人因故已分手,但本月17日間兩人再次起爭執,男方見女方奪門而出,希望求複合,豈料,黎男爲了逼女友返家,竟對女友所飼養的貓咪痛下毒手,先將貓咪關進貓籠,隨後淋上煮滾的熱水,一邊拍下影片傳送給女友,行徑變態。
黎男的女友見到愛寵遭到虐待,趕緊找上救援志工與警方到場,但黎男不願打開房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用破壞大門的方式強行入內,卻發現茶茶因被熱水燙傷,早已在籠中奄奄一息。目前全案朝向動物保護法偵辦。
律師呂秋遠28日晚間更新臉書證實了茶茶的死訊,寫下,「茶茶無法撐過去,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了」。呂秋遠說,黎男除了對茶茶行兇外,也對女友不斷恐嚇,甚至揚言對女方家中不利。
呂秋遠解釋,已請女方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同時提告恐嚇、毀損以及動物保護法的虐待動物致死罪,但實際上,黎男所涉犯的法令最高刑度都相當低,即便罪嫌成立,先前也未有法官做出,讓虐待動物致死之人入獄服刑的判決。
呂秋遠表示,他會努力讓虐待茶茶的兇手成爲第一個因虐待動物致死入獄的人,並說,「讓他知道,我們必須尊重生命」;呂秋遠也喊話,希望社會大衆能呼籲立委修法,將故意虐待動物致死的刑度上修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