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斷情敵三根手指 莽男遭收押禁見
王姓男子炸斷情敵三根手指遭收押禁見。(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王姓男子炸斷情敵三根手指遭收押禁見。(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32歲王姓男子不滿女友移情別戀,29日約陳姓情敵談判,炸斷陳男三根手指,桃檢覆訊後聲押,王男只承認有扭打跟亮槍,否認重傷害,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和相關證人、共犯說詞有出入,且王男犯後離開現場,有串證和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32歲王姓男子不滿女友遭搶後未被好好對待,28日深夜夥8名友人找陳姓現任男友談判,以鋼珠槍和人海戰術威嚇陳男用左手握住水雷後引爆,導致陳男左手3指斷裂,一行人隨即鳥獸散,桃警獲報以車追人,2小時內將9人全速逮捕到案,依重傷害、聚衆鬥毆等罪嫌送辦,桃檢覆訊後聲押。
王男否認重傷害,僅承認有與陳男發生扭打併亮槍,但卻和共犯、證人的陳述相悖,桃園地院法官參酌員警職務報告、搜索扣押筆錄、扣案手槍型打火樓及空氣槍等證物,認爲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犯後還立即逃離現場。
法官以王男涉犯重罪,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月30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