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電擊棒逼下跪逼債 他抓狂拿大草刀砍死債主二審出爐

高雄戴姓男子不堪債主莊姓男子長期逼債,竟拿割草用的大草刀砍死對方,一審依殺人罪判戴男13,二審高雄高分院15日駁回戴男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戴姓男子使用的兇器。(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戴姓男子不堪債主莊姓男子長期逼債,還用電擊棒逼他下跪,竟拿割草用的大草刀至莊男住處砍到對方動脈大量出血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戴男13年有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15日宣判,駁回戴男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姓男子與被害的莊姓死者疑有金錢糾紛,戴男向莊姓死者大樓的管理員表示要上樓找人,結果在樓上遇到來探訪女性友人的莊姓男子,戴男隨即與莊男發生激烈爭吵,過程中戴男拿預藏的大草刀直接向莊男身上批砍,莊男後腦杓、右腋下及腹部當場中多刀,血流不止,一旁的蔡女見狀趕緊報警,戴男行兇後趁亂逃逸。

警方獲報趕往現場時,發現莊男身上多處刀傷滿身是血,奄奄一息,警消趕緊將他送醫救治,還是不治身亡。

一審時戴男辯稱是長期遭欺負及工作積怨下,案發當天纔會持刀前往,要莊男不要再騷擾乾姐姐和自己家人。戴男強調,當時對方也有拿球棒攻擊他,他只是防衛過當。

法官勘驗當天電梯監視器畫面,發現戴男早在搭電梯時就拿出預藏的大草刀握在手上,且其乾姐姐也證稱戴男一進門就開始砍人。法官審酌戴男犯後未能完全坦承行兇,加上莊男家屬不接受道歉,甚至求處死刑等,依殺人罪判戴男13年。高雄高分院駁回戴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