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陸男來投奔自由 陸委會:大陸人非經許可不得入臺

對於大陸民衆乘橡皮艇來臺「投奔自由」,陸委會重申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再有大陸男子來臺投奔自由,一位浙江王姓男子乘橡皮艇划向臺灣,在新北市林口後坑溪出海口被發現,陸委會對此表示,中國大陸人民非經我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政府也不鼓勵相關人士以非法方式進入我國境。

陸委會14日表示,依「兩岸條例」第 10 條規定,中國大陸人民非經我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此外未經許可入出國者,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規定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陸委會強調,政府不鼓勵相關人士以非法方式進入我國境。針對偷渡及遣返問題,主管機關將持續加強邊境管理,防止非法入境行爲,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

陸委會還指出,有特殊考量之個案,政府已有處理機制,會依我方相關法令規範妥適處理。就本案相關情形,陸委會提到目前刻由主管機關海巡署依規定處理中,後續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這並非近期首起類似事件,今年6月初,60歲大陸阮姓男子駕駛快艇「鴻津號」從大陸福州寧德港出發,經15小時、250多公里航行,闖進淡水渡船頭靠岸,當時他也強調是投奔自由。

這起案件9月10日在士林地院進行言詞辯論,阮男表示「來臺目的就是要推翻獨裁政權」,更交出一份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法官轉交給我方的國安局,盼提供相關資料能換取從輕量刑。

據海巡署「海巡重要統計資料」,近5年大陸籍人士偷渡來臺,2019年5人、2020年5人、2021年14人、2022年5人,2023年15人,今年前7個月則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