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G介紹境外保單? 金管會示警:非法招攬最重被關三年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說,近期有民衆來函詢問,在IG上碰到理財人員宣稱要介紹好的投資管道,結果是境外保單。他示警,招攬或銷售者都可能觸法。

陳清源說,依規定,在臺非法銷售、代理、或招攬地下或境外保單,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換言之,在臺招攬境外保單者,恐有刑責;民衆買地下保單有五大風險,包括爭議求助無門、資訊不對稱、法律保護不足、被詐騙,及死亡保險金要計入遺產稅,也無法做爲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金管會觀察,近期有透過社羣媒體、網路,以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公司等各種名義,推介招攬未經金管會覈准的境外保險商品,金管會提醒民衆切勿購買,以確保自身權益。

陳清源說,過去平均每個月都有接獲1~2件境外保單的詢問,金管會都會跟民衆說明購買境外保單的權利義務,及招攬或銷售的刑事責任。

金管會指出,銷售境外保單的公司,多是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外國保險公司,發行的保單也是沒有經過金管會審查通過的,民衆如果貿然購買,可能會面臨5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