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修作業程序加速工程付款與發建照

雲林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左)說明加速公共工程驗收付款及核發建照等新便民措施,縣長張麗善(右)等專注聆聽。(許素惠攝)

雲林縣政府修正《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估驗付款及竣工驗收作業程序》,簡化相關行政流程,加速工程估驗付款與建照核發期程,雲林縣長張麗善上午正式宣告啓動該項便民措施,希望讓縣民對行政效率的提升大大有感。

建設處長李俊興指出,新便民措施建造核發部分,都市計劃以外地區5層以下非供公衆使用建照,除斗六市外,餘已委任各鄉鎮公所,即日起可直接以掛號辦理,縣府將藉「封圖制度」及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都市設計審議等平行分會審查,並落實建築師簽證負責,加速核照。

汪令堯接着說明,工程估驗與付款部分則改爲書面審查、修改初驗規定,以及提高辦理初驗的契約金額等方式,提升付款速度,盼吸引更多優良廠商至雲林投標,讓縣內公共工程品質更優化。

張麗善表示,過去縣內公共工程時常流標、廢標,主因在於工程付款延宕,根據統計2012至2018年間,雲林縣府共有53件工程延遲付款,位居全國第一,也因此造成部分廠商資金週轉不靈而倒閉,並對縣府不信任,影響工程品質,未來縣府將以不刁難、不受賄、不拖延、嚴格監控品質等態度,創造縣府、廠商及縣民3贏的公共工程建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