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村民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超九千株獲刑

人民網昆明6月26日電 (雷霽)被告人李某文在自家住房後面的地裡栽種9145株罌粟原植物,獲刑三年零六個月。6月25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打擊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這一案例。

2021年9月,被告人李某文在前往麻栗坡縣途中,向一名持有罌粟的男子索要了兩顆罌粟果帶回家中,並栽種在自家住房後面的地裡。2022年3月28日,公安機關在李某文主動交代後將其種植的9145株罌粟原植物剷除。

雲南省丘北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文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罌粟是製取鴉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個人私自種植罌粟達到一定數量,將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本案中,李某文種植的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種植毒品原植物超過三千株應從重處罰,其行爲已構成犯罪並應從嚴懲處,但鑑於其犯罪後有自首情節並認罪認罰,人民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