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新環保條例 11 月 1 日施行

【雲南省委宣傳部官方 10 月 6 日發佈消息:《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11 月 1 日起施行,1992 年的《雲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廢止。】

從公開的《條例》瞭解到,其包括總則、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綠色低碳發展、信息公開與公衆參與、法律責任、附則等八章內容,綠色低碳發展屬創新設置。 在《條例》監督管理章節,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相關考覈內容,作爲重要依據,並公開考覈結果,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