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花生病害 縣府自補1萬
七月豪雨雲林縣花生田受損確認未過農委會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門檻,縣府由縣庫支出補助每公頃1萬元。(周麗蘭攝)
今年雲林縣一期作花生病害加上水災,不少農民失收嚴重,但7月初統計受損程度僅7%,原定12日啓動二度勘災,卻因無鄉鎮市公所回報受損程度超過20%,全縣確認未過中央救助標準,雲縣府針對有申報種植的4700公頃都可獲每公頃1萬元補助,近期將撥款。
依據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花生受損面積超過5%且損害程度達20%,才能獲每公頃現金救助2萬4000元;受害較嚴重的元長鄉、土庫鎮雖然受損面積達7%,但損害程度不到20%,縣府放寬申報期限至10日,視鄉鎮公所需要啓動二度勘查。
共4700公頃可獲補償
雲林縣20鄉鎮市除古坑鄉以外都有種植花生,縣農業處指出,原定12日進行的二度勘查,因無鄉鎮市公所報請專案救助取消。
縣府爲彌補花生農的損失,針對有申報種植且經勘查合格在案的花生田,每公頃補貼1萬元,可獲補償的有2萬6000筆共4700公頃花生田;至於另1000公頃未經申報就種植者,則無法獲得補貼。
農業處表示,公所彙整清冊給縣府後,再由各鄉鎮市農會匯款給農友,已經完成申請的有林內鄉、北港鎮、土庫鎮、麥寮鄉,近期就能入帳。
農業處表示,七月初豪雨災情,雲林縣申請天災救助的有落花生、大豆、洋香瓜、胡瓜、葉菜、芝麻,通過門檻的只有大豆和芝麻,每公頃可獲2.4萬元補助。大豆主要種在莿桐鄉、西螺鎮、土庫鎮,芝麻大多種於口湖鄉,但面積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