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褒忠產業園區 採一次規畫分期開發
經濟部規畫在雲林縣褒忠鄉設置「褒忠產業園區」,經濟部長王美花(右)14日在褒忠鄉表示園區採「一次規畫分期開發」方式,希望全區都可以進到二階環評,讓褒忠的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兼顧。(張朝欣攝)
經濟部規畫在雲林縣褒忠鄉設置「褒忠產業園區」,園區面積270公頃已送環境部審查,經濟部長王美花14日在褒忠鄉表示,該園區採「一次規畫分期開發」方式,希望全區都可以進到二階環評,讓褒忠的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兼顧,經濟部會加速辦理相關流程,預計2026年可完成審查進行開發。
王美花昨天前往「褒忠產業園區」預定地,舉辦「褒忠產業園區設置計劃進度說明會」,她表示,原本園區270公頃規畫分期環評、分期開發,第1期順利再作第2期,因此先送第1期99公頃至環境部審覈,但環評委員認爲園區後續還會再開發,因此即使只有99公頃也要二階環評。
王美花說,針對要以99公頃或270公頃進行環評,經濟部與農業部、地方人士溝通後,去年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決定以270公頃二階環評送審,因此重新擬定環境說明書,環委已於本月初審覈。二階環評比較複雜,要調查得很清楚,經濟部會全力配合,用最快的方法送補資料。
王美花希望褒忠產業園區能儘速開發,270公頃一次審覈通過,先開發第1期,進度達8成再開發第2期。此計劃時間上有所拖延,主要是要確定二階環評的範圍,一次完成270公頃環評,對農業加值、產業發展較有利。
經濟部提到,褒忠產業園區位於臺糖馬光農場,因此與臺糖合作,設置農業加值產業園區,原規畫270公頃,希望先開發99公頃,後來在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協調下,以整體規畫、分期分區方式進行,第1期約可提供61公頃產業用地。
經濟部強調除了生產外,也要維護當地環境生態,所以園區周邊會有大量綠帶、滯洪池等相關設施,避免與農業生產有衝突;未來園區將引進食品製造業、農機設施業、批發與倉儲業等,幫助農業再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