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移工竟跨海淪車手 5萬交保限制住居!「1漏洞」險讓他逃跑
越南籍陳姓逃逸移工擔任詐團車手被逮,今年3月收容迄今,高雄地檢署16日凌晨以案情需深入追查爲由、向法院聲押,高雄地院裁定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本報資料照片)
越南籍陳姓逃逸移工擔任詐團車手被逮,今年3月收容迄今,高雄地檢署16日凌晨以案情需深入追查爲由、向法院聲押,高雄地院裁定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陳男透過友人辦保,差點「自行離開法院」,檢方得知後立刻通報警方趕到法院接人,才未讓陳男利用交保漏洞逃逸。
陳男是透過合法管道來臺的移工,去年8月失聯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高雄一名被害人遭該集團詐騙40萬元報警,警方根據帳戶資料鎖定取款對象後,今年3月28日在某ATM前逮獲陳男,查獲後依規定移付移民署收容。
由於陳男的收容期將於5月底期滿,但案件仍在偵辦中,雄檢15日向法院聲押。雄院認爲陳男無羈押必要,16日凌晨裁定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
檢方一接獲交保裁定,驚覺不妙,立刻通報鄰近轄區警分局。警方隨即派員趕到法院,果然看到陳男的友人已經帶着現金正準備替他半保。陳男一交保,就在警方「陪同」下前往收容所。
收容所人員對於把陳男送回一事不解,半夜急電檢方,質疑爲何不羈押、要把人丟回收容所,但檢方也只能表示無奈。
依規定,交保後當事人可當庭獲釋,但法院此次裁定忽略陳男原本就具有「逃逸移工」身份,若讓其自行離開法院,對於前往收容所報到的行爲毫無約束力,徒增縱放的可能,讓人爲之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