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出遊直送溫泉會館 嘿咻2少女!19歲男大生下場慘了
19歲男大生邀約出遊,卻在溫泉會館先後女與2名少女發生性行爲。(AI生成圖)
臺北市一名19歲男大生透過網路認識少女(A女),2023年4月某日凌晨3時許,2人用LINE相約出遊後,男大生便駕駛租來的小客車,前往搭載A女及另1名少女(B女),一同前往一家溫泉會館,男大生色慾薰心,竟先後與2名少女發生性交行爲。
法院審理,男大生辯稱,有與A女與B女發生性行爲,但都說他們已滿16歲。法官審酌,男大生並無前科犯罪紀錄,明知A女與B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思慮及性自主能力都還未成熟,竟未剋制己身情慾衝動,先後他們做出性交行爲,對丁他們的身心有相當影響。
法官考量,男大生犯案時年僅19歲,同樣是年輕識淺,衡量他犯後坦認罪行之態度,且與A女與B女及其法定代理人成立調解,並均已履行給付賠償,可見男大生已有悔意。
日前依法簡易判決,男大生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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