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副局級巡視員樊文禎受賄案一審宣判

來源: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副局級巡視員樊文禎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樊文禎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樊文禎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