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改按日申請 勞動部5月起試辦
勞動部近日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邀請公私部門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按「日」申請。(本報資料照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相關團體長期倡議應把育嬰留職停薪修改成「親職假」,讓員工可以按日或小時申請,增加勞工使用意願,勞動部近日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邀請公私部門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按「日」申請,並可申請8成投保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及所屬單位也將成爲首批試辦單位。
據勞動部調查,各事業單位會同意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約有5成事業單位贊同。勞工部分比例則更高,無論男性或女性均有76.9%以上認爲應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近日已把該原則發放給公私部門,待回報有意願參與的廠商後再召開說明會,而由於該政策爲實驗性質,爲利於後續推動,勞動部及其所屬單位包括髮展署、勞保局、職安署等也都會參與試辦計劃,並規畫從5月1日試辦至12月31日。
黃維琛提及,由於目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未領滿1個月應發放1個月津貼,未來如果切割成1個月內對其他勞工不盡公平,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已研擬修法,將同步配合修正相關法令、改成按比例發給,將於5月1日前完成修正。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人黃喬鈴表示,該試辦方案並未涉修法,只能讓育有3歲以前子女的受僱勞工試用,仍是有限度的彈性。
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則認爲,試辦原則還要求僱主提供如試辦計劃書等不必要負擔,更未提到會提供事業單位如津貼及薪資計算等協助。黃喬鈴也提醒,勞動部也應提出配套措施如加速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簡化加保退保機制等便捷措施,提高僱主申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