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老友「送房子」她被騙走25萬 車手出面取款栽了...竟是通緝犯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警局文山二分局景美派出所,日前接獲1名女子報案,表示她在網路上遇到多年未見的男性友人,且不斷噓寒問暖,男子聲稱可以將房子過戶給女子,但是需要支付210萬的稅金,女子不疑有他先付25萬,但連房屋權狀都沒看到,還被對方要求再度面交,最後求助警方協助逮捕車手,沒想到車手竟有4條通緝,最重刑期判關13年。

警方調查,52歲的李姓女子,在日前於網路社羣和1名男性友人重逢,2人透過聊天相談甚歡,最後李女卸下心防,男性友人則是藉機表示,可以將名下的2、3間房子過戶給李女,但是必須要先支付210萬元的現金,李女不疑有他,立刻付了25萬元給出面的車手取款。

▲女子被騙25萬報警,警方逮捕車手,查出竟有4條通緝,最高要關13年。(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李女付款後竟沒有收到房產權狀,所以追問之下,卻得到男性友人翻臉不認帳,要求還錢還遭到恐嚇,李女因此心生畏懼尋求警方協助,警方要李女已加碼爲由,再度交付20萬元款項,警方則在面交地點旁伺機埋伏,當場逮捕43歲的王姓車手。

警方將車手依照詐欺罪嫌送辦,但在盤查過程中,發現王姓男子有妨害自由、僞造文書等4條通緝,其中1條詐欺、僞造文書,已經遭判刑13年,警方另外也依照通緝罪嫌,解送相關單位歸案。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社羣網站、通訊軟體、交友軟體充斥着各種利用俊男、美女圖搭訕聊天,以噓寒問暖、甜言蜜語的溫情攻勢卸下被害人心防,再以各種理由要求申辦帳戶、匯款和麪交。特別呼籲民衆網路交友應極度謹慎,警方持續推廣識詐工作,秉持強勢執法決心,保障民衆之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