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帶團出遊涉違法 參與網紅、地方工作者私人團恐傷自身權益
YouTuber帶團出遊涉違法,參與網紅、地方工作者私人團恐傷自身權益。(示意圖/shutterstock)
擁有45萬訂閱數的YouTuber「小象愛出門」被爆出在網路上刊登旅遊訊息,疑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觀光署已經依法裁罰。旅遊業者表示,包括網紅或地方文史工作者等自行招攬、經營旅行業務,其實都已經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呼籲民衆還是要找正規旅遊業者,若有旅遊糾紛也有救濟或申訴機制。
有民衆於去年11月向觀光局(現在是觀光署)反映,YouTuber「小象愛出門」在網路上刊登旅遊訊息,疑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觀光局回函「經查違規情事屬實,本局依法裁罰」。「小象愛出門」則表示,針對觀光署處分,目前正在行政救濟中。
觀光署署長周永暉今(18)日在「2023日月潭Come!BikeDay花火音樂嘉年華」記者會後接受聯訪表示,確實有此個案,類似情況觀光署會去稽查,很多民衆也會來檢舉,觀光署一定會處理。他並呼籲民衆一定要找合法旅宿跟旅行社,以做好個人保障。
旅行品保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表示,《發展觀光條例》 和《旅行業管理規則》中,包括個人或是公司行號等非旅行社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務,不得對外公開招攬旅行團,執行旅行相關業務。最近發現非常多網紅、部落客或是Youtuber在網路上 以所謂「達人帶路」、「Youtuber帶路」等名義帶大家去旅遊,其實已經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
李奇嶽補充,另外還有地方創生、地方文史工作等也利用同樣方式招攬旅行團到當地旅行,也是有違法的情況。他呼籲民衆要跟合法的旅行業者交易,一旦發生旅遊糾紛時,也有旅遊責任保險、品保協會申訴制度、旅行社品質保證金等各種機制,可以給旅客較好的保障。
另一種情況是去海外自行參加海外旅行團,或是標榜國外當地成團,用國外業者在國外招攬。李奇嶽說,如果將來旅遊過程中有任何糾紛,臺灣的法令無法給予任何救濟,旅客必須自己去跟國外業者打官司。像現在有很多國際訂房平臺、訂機票網站,如果有任何消費糾紛,臺灣的法院不可能去找國外業者做法律訴訟,民衆必須自己跨海打官司,這一點也要請消費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