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是不是就能爲所欲爲?

文:蔡壘磊

先說結論,當然不行,就算你再有錢,再進一步你再有權,也是不能爲所欲爲的,哪怕是古代的皇帝,很多都是連要個自己喜歡的人都做不到,想出宮一趟吃個麻辣燙都不行,逛就只能逛個御花園,小到跟廁所似的——人就是人,不管你是誰,一定會受到社會規則和利益博弈的約束的,黃仁勳說自己的每個30秒都是別人提前安排好的,這就是了,做成這麼大的大佬,也這麼不自由,那有錢還有個屁用?

有錢當然有用,它的有用之處在於選擇的自由度,即很多事情,你只是不願意,而不是不能;很多東西你可能有錢也得不到,但你可以輕易地找到同級的替代品。

黃仁勳的每個30秒都是被安排的,但如果他就是要任性一次,他說老子錢賺夠了,事業也做夠了,不在乎英偉達了,什麼一萬億,管它呢,那是不是可以做到?可以,他不做只是因爲他還不想做,而不是不能做,這是有很大區別的。就像那個在海邊曬太陽的漁夫,富豪來海邊曬太陽,是因爲他想來曬太陽,明天他不想了就可以走,可以去冰川曬星星,可漁夫不捕魚就會餓死,所以“只能”每天曬太陽,這是完全不同的人生體驗,連曬太陽時候的心情都不會一樣。

這個道理很多人之前是沒想明白的。我之前說過我的日常花銷很少,很多人覺得這樣“委屈”自己是不是太過分了?其實不是,我不花錢是不痛苦的,因爲我沒想花錢——如果我想花錢而因爲顧及錢所以沒花,纔是痛苦的。舉個例子我等下會在咖啡店隔壁的包子店吃包子,不是我爲了省錢而吃包子,我想省的是時間,如果我想消費,一個星期的被動收入就可以買下這條街上所有的店,讓他們每天給我一個人做東西。當我擁有所有的選擇,再選擇包子的時候,包子就變得好吃了,但如果我今天因爲吃不了不遠處的私廚,算了算口袋裡的錢,只能去隔壁買兩個包子,前天這樣,昨天這樣,今天又這樣,這個時候包子就難以下嚥了。所以根本不是有些人認爲的“節省”,而是當你有選擇權的時候,你的每一步都更容易踩在你自己的意願上,如果這個“意願”剛好跟其他人的“被迫”重合在了一起,他們從自己的情況出發來推導你,就容易認爲你也跟他們一樣“犧牲了心理收益”。

這個就是有錢的意義,哪怕一起吃包子,味道是不同的。

另一個就是替代。我經常在某紅書上看到有些姐妹說,儘管他很有錢,但我也不喜歡他。這可能嗎?當然可能,比如有人就喜歡帥哥,有人就喜歡才華橫溢的,有人就喜歡幽默的,怎麼可能人人都喜歡特別有錢的呢?我要是女的,我就不喜歡馬雲,因爲不管他有多少錢,我也不希望他在顏值上是負分的,我覺得王力宏的錢就夠用了,兼得不好嗎?所以那句“有錢了以後什麼女人搞不定”,就顯得尤爲油膩。

但是,我要說個但是,有錢以後你就有很多的替代,你是搞不定這個女生,但有很多各方面比她更好的女生都會主動找你,所以你爲什麼還要去搞定這個女生呢?馬雲會不會因爲我不喜歡他而找不到比我更漂亮/更優秀/層次更高的人?不會的,我不喜歡是我的事,不代表比我更強的人也都不喜歡啊。她的確可以是你永遠得不到的人,但你完全可以得到很多不比她差的其他人,也就是她可以有她的選擇,你尊重就行了,但你只要不是傻逼,你也可以有你的選擇,你能得到的收益根本不會因爲她的拒絕而受到影響的。

經常有人跟我槓,說一個人錯過了孩子成長階段的陪伴期,只專注賺錢,是一輩子補不回來的——這就是懶惰的藉口,因爲陪伴孩子簡單啊,說服自己“因爲選擇了陪伴孩子所以才賺不到大錢”簡單啊。事實上它們的優先級是不是並列的呢?從人生自由度的角度,當然不可能並列。有人說你孩子沒教育好,或者錯過了孩子的陪伴期,賺再多錢又有什麼用?當然有用,雖然這些事情都不是金錢能買回來的,但是金錢可以輕易買回來很多對等的體驗,比如你可以環遊世界,你可以享盡99.99%的人這輩子都無法體驗到的很多其他事情,他們是沒有錯過孩子的陪伴期,那又如何,他們錯過了無數的其他體驗,你怎麼量化誰更划算呢?再比如這個孩子算一個號吧,練廢了又如何呢,他不認你都無所謂,他闖了禍你也不一定要去補救,你只要有了錢,完全可以再生10個8個更好的,到時候你都不一定還想得起這個號來,是不是這個道理?這就是“替代”,這就是“選擇權”,你太在意的本質,正是你的世界太小,你的選擇餘地太少——上次有人說有個20多年的摯友問他借一大筆錢,他怕得罪摯友,以後朋友沒得做,很痛苦很糾結,我說世界這麼大,你會不斷認識新的人,2個禮拜後誰還記得這人是誰。

所以如果你想提升自己的人生自由度,在任何時候都要把追求財富作爲你的第一優先級。財務自由以後當然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但你只要不執着不內耗,那你就是無敵的,誰也影響不了你體會這個世間所有的美好;但如果你的大腦沒進化完整,跳脫不出這個操蛋的俗世對你的精神綁架,那不管讓你賺多少錢,都是白瞎的。

(完)

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