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黑心業者!用過期4年色素製作布丁粉 已售出580公斤

黑心業者用過期色素製作布丁粉,食藥現場封存違規產品。(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又見黑心業者!食藥署日前會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單位聯合稽查永詠股份有限公司,查獲用過期2-4年色素製作的布丁粉等產品,並已銷往新北市豆花店、新竹市和臺南市的原料行。食藥署指出,該公司自103年7月銷售違規布丁粉計約580餘公斤,目前新北市已銷燬產品、新竹市業者已退回雞蛋布丁粉,但臺南市業者已用罄。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張馨文指出,現場查獲業者用逾期「丙二醇」(有效日期2016.7.26)生產草莓香精RI-PG9-70800T」共63公斤,逾期食用黃色四號(有效日期2015.6.7)及食用黃色五號(有效日期2014.3.8)生產「布丁粉」及「雞蛋布丁粉」等產品。

▲永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過期色素製作布丁粉。

張馨文進一步說明,經比對進銷存資料,違規「布丁粉」及「雞蛋布丁粉」分別銷往新北市、新竹市、臺南市等3家業者,其中新北市某豆花店已由臺南市調查處現場查扣38公斤布丁粉,現場銷燬44公斤布丁成品,新竹市業者已將購入自用的雞蛋布丁粉退回,但臺南市業者購買的雞蛋布丁粉已用罄,會持續督導衛生局後續處辦情形

張馨文表示,現場已查扣相關逾期食品添加物,並命暫停出貨,且全數違規產品已追回並銷燬,沒有在市面上流通;檢調也正進一步調查是否還有其他違規事項,而針對逾期原料製作食品一事,則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元至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