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跟研發同學吵了一架
雖然產品經理與研發團隊之間的溝通和協作是項目成功的關鍵。然而,由於立場和視角的不同,雙方在需求評審會上的衝突往往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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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需求評審會上,跟研發同學又“小吵”了一架。原因很簡單,我想解決問題,他們想“解決需求”;我想推進項目,他們想推掉項目。
咱們來還原一下這個場景。
當時評審的需求是:
場景1:夜班遇節假日,以0點爲界限,自動拆分爲工作時長(1倍工資)和節假日加班時長(3倍工資)。比如9月30日夜班20:00-次日8:00,期望結果是9月30日工作4小時,10月01日節假日加班8小時。
場景2:節假日夜班,遇工作日,以0點爲界限,自動拆分爲節假日加班時長(3倍工資)和工作日時長(1倍工資)。比如10月3日(法節)安排夜班加班20:00-次日8:00,期望結果是10月03日是節假日加班4小時,10月04日工作時長8小時。
第一輪“質疑”:幹不了?
評審剛開始不久,研發同學就開始了第一輪的“質疑”。
研發說:“需求工作量太大了,計算量太大,我們做不了。尤其是安排夜班時,目前默認都是工作時長,我們的日報、月報等部分,如果要做就得強幹。另外,我們需要處理的場景太多了,根本處理不了”。
客觀而言,實現該需求確實成本高,預估至少56人日。涉及多種班次類型、日期類型、跨天方式、班次屬性等,預計產生48個場景和64個分支。
產品經理(即產品)回覆:“嗯,工作量確實不小,所以咱們只聚集解決關鍵場景。即只做固定班次、只考慮工作日跨法節跟法節跨工作日”。
又問:“日報、月報呢?我們現在的報表結果,都是基於班次的,如果9月30日夜班,只能全部歸屬於9月30日,不能拆分至10月01日”
PM回覆:“咱們先看看工作量,期望還是最好可以拆分,否則用戶看報表數據不一致,可能也不太行”
研發問:“做不了,都沒有班次,工作時長是用應出勤時長-異常時長-請假時長,怎麼生成日報?”
研發小組長在旁友插問:“競品是怎麼實現的?咱們可以看看。”
第二輪“質疑”:競品實現了嗎?
PM說:“主要競品都實現了,每個系統在建設之初就存在較大差異,咱們即使知道競品怎麼做,參考價值也有限,何況很多細節並不能調研,比如日報是否有拆工作時長”
研發問:“肯定不會這麼幹,沒人會這麼處理。”
PM說:“目前沒辦法調研到這種程度,可能他們確實沒這麼處理,也可能是處理了咱們不清楚細節,可以再看看”
第三輪“質疑”:你的鍋?
研發說:“咱們現在就是在開倒車,需要把去年做的日曆功能,完全重做一遍,當時5-6個人幹了1個多月,到現在壓根就沒用到,現在又需要再改回去。”
PM說:“嗯,當時確實考慮的是國際化,所以做了底層日曆相關功能,但現在國際化戰略不是很清晰,那個確實沒辦法放開,咱們只能看看怎麼處理。比如在它的基礎上,封裝一個獨立的邏輯,單獨進行判斷。”
研發說:“那你現在可以保證做了這期後,後續不會再做國際化時,又要改一遍嗎?”
PM說:“我沒辦法保證,企業戰略可能會發生變化,只能說目前確實沒這個規劃。”
第四輪“質疑”:不做是不是也可以?
研發說:“這個需求目前只有幾家客戶,現在也有解決方案,無非就是多創建幾個班次,排班繁瑣,咱們有必要做這個需求嗎?”
PM說:“如果我們要主打製造業,尤其是合資/國際化背景的企業,合規就非常重要。每年大概有11天節假日,每次都需要手動處理的話,效率太低,用戶體驗也很差。第二,現有的解決方案,員工沒辦法連班打卡;第三,我們銷售環節已經承諾了2家客戶,所以做是一定要做。如果工作量大,我可以再調研下客戶場景,咱們進一步聚焦場景解決問題。”
大結局
第一,PM又再調研了2家客戶需求,明確了關鍵場景,收斂了需求場景。即從第一輪收斂48個場景到第二輪10個需求場景,最後一輪,收斂到只有3個關鍵場景。
第二,PM又再調研了2家競品,通過對應產品手冊,明確了它們的解決方案,有一定參考價值,卻有限。
第三,PM和研發都進行了一些妥協。比如日報無法處理,但月報一定要處理;所有異常時長、請假時長等,不再100%按0點進行扣除,而是定義規則爲“遲到優先扣除第一天時長;早退優先扣除第二天時長”;關鍵3個場景的改動,工作量大也必須做。
最後,在第二輪評審時,基於以上信息,很快就達成了共識。
反思
你需要深入理解用戶場景和競品研究。避免評審時陷入被動,確保能有效迴應研發。
你需要懂得切換視角。評審時,你既需要站在用戶視角,堅守底線,也需要站在研發視角,合理取捨。
你需要提前預研。評審前,你最好提前跟核心研發同學溝通,避免所有難題全放到評審會上。
第一,功夫在平常。產品經理跟研發屬於“合作與對立”並存的模式。合作是說屬於同一個團隊,需要協作解決用戶問題;對立是說他們代表各自不同的立場,前者代表用戶的理想立場,後者代表企業的現實立場。
因此,日常工作/生活中,產品經理應主動與研發同學建立良好關係,增進相互理解。例如,選擇靠近研發團隊的工位,參與日常交流;共進工作餐等。後續如果工作中有些“爭執”,不至於弄得“老死不相往來”,畢竟合作纔是你們的常態,而不是對立。
第二,信息與數據透明。你可能比研發同學掌握更多的信息、數據(比如企業的產品戰略變化、用戶信息、用戶數據等),你應該把它們分享給所有的項目成員(即使有些成員覺得不需要)。
比如每次評審前,我一定會同步最近的信息(包含項目預告、項目背景、產品規劃、規劃邏輯、產品運營情況等),讓他們享有信息權與確定感。
第三,數據勝於雄辯。應依靠數據而非主觀觀點來支撐論點。與研發討論時,用數據說話,避免無謂的觀點或邏輯衝突。比如客戶量、需求數、用戶頻次、人效、收入等;
第四,講好用戶故事。如果無有效數據支撐,則一定要有一個好的用戶故事。堅持代表用戶把他們的故事講好,在關鍵用戶故事上,不能做妥協。比如跟研發同學溝通前,至少需要明確1-2個用戶故事(或用戶場景)。
第五,擁有一個好心態。應保持“對事不對人”的態度,理解研發同學同樣如此。不同角色可能導致不同立場和觀點,這是正常現象。將爭執和質疑視爲交流的一部分,避免人身攻擊,保持平和心態,以推進項目進展。
最後,懂得有效取捨。不應固執己見,認爲自己的觀點絕對正確,不容挑戰。在說服研發時,也要重新審視自己的方案和觀點,並在用戶價值和商業價值之間做出有效權衡和取捨。
作者:邢小作,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
來源微信公衆號:產品方法論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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