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扣除額提高到24萬?財政部4點回應
報稅(圖/吳靜君攝)
針對立院財政委員會將審《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幼兒扣除額調整,有立委提出從現行的12萬,調整到最高24萬元,財政部4點回應。
一,幼兒扣除額減除優惠須搭配各項托育及補助等非租稅措施,始能有效落實政府照顧育兒家庭之政策目的爲共同營造友善生養環境,除幼兒扣除額減除之所得稅優惠外,政府推動 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提供各項托育及補助,並就兒童不同年齡層不同需求,積極辦理各項友善教保環境、友善職場及相關非租稅支持措施,俾整體有效減輕國人育兒負擔,落實照顧育兒家庭之政策,租稅優惠僅爲其中一環。
二,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可彰顯政府重視生育問題,具政策意涵我國少子女化趨勢日益嚴重,已成國安問題,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劃,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至 6 歲,讓學齡前幼兒均可扣除,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加爲7次,可落實政府「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三,取消排富規定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戶超過9成適用稅率在12%以下,大約595萬戶,佔總申報戶92%,也就是說,現行制度已涵蓋92%申報戶,倘取消排富規定,對高所得者提供較高減稅利益,恐有擴大貧富差距之疑慮,宜審慎評估。
四,提高扣除金額尚須蒐集各方意見審慎評估爲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2018年度起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將幼兒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爲12萬元,增幅達380%。考量現行政府已提供多項育兒補助,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尚待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爲建構友善育兒環境,所得稅法已提供幼兒扣除額優惠措施,搭配政府其他支持與福利措施,可使政府財政資源更有效運用,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並積極支持婦女生育及父母持續就業,使工作人口得以安心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