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員警酒駕 南市警勤餘酒駕自撞前車 記大過調職送辦
臺南市警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涉嫌酒後騎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發生車禍。(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15日晚間與友人餐敘飲酒後,騎私人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因追撞前車致酒駕曝光,酒測值達0.66毫克,警方除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分局獲悉也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擬記1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外,也將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楊姓警員是在昨天晚間7時30分勤餘時間前往永康區訪友餐敘,並在友人的盛情邀請下,飲酒助興。晚間9時餐敘結束後,楊員卻心懷僥倖騎機車準備返回南區住處。
當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凱旋路口停等紅燈時,楊員不慎追撞前方的自小客車,雙方雖均未受傷,但因車主撥打110報案,管轄的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派員處理,並實施酒測,發現楊的酒測值達0.66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六分局長陳錦文指出,楊員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每位員警能由別人身上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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