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出租套房遭縱火 8人獲救 1嫌落網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一處出租套房25日上午疑遭房客縱火,現場冒出濃濃黑煙。(洪榮志攝)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某民宅25日遭人縱火,由於現場是3層樓高的出租套房,消防人員逐一疏散全棟28間房住民,有10人自行脫困,8人由消防人員救出,火勢20多分鐘即撲滅,幸好無人傷亡。警方事後逮捕涉嫌重大的29歲陳姓男子,但因對方精神狀況不穩定,除予以管束調查,也將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
鑑於該出租套房不僅違規使用,也沒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工務局將依建築法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消防局也將依消防法開具限期改善知單;市長黃偉哲更指示消防局,即刻針對學校周邊的學生宿舍、集合住宅等場所,展開消防安全檢查行動。
昨天上午7點19分許,消防局119勤務指揮中心接獲報案,指永康區大灣路942巷內一棟民宅冒出濃煙後,陸續出動大灣、永康及保西等分隊26車56人到場出水搶救。
消防人員到場發現該棟民宅是出租套房,住了不少大學生及民衆,起火後住在1樓、2樓的10人自行脫困跑到屋外,但2、3樓還有人在睡覺或不知道起火,經發現濃煙瀰漫後才躲在室內,有8人被消防人員引導離開,幸好沒有人受傷。
火勢7點42分撲滅後,消防人員隨即進行火調,發現現場1樓的101號房已全面燃燒,但房內電器插座及相關家電,並沒有明顯的起火跡象,房內也沒有堆積大量易燃雜物,但火勢卻明顯異常猛烈,初判有人爲縱火的可能,立即通報永康警分局調查。
警方派員實地調查,先在現場附近道路發現行跡可疑的陳男,除將他帶回調查,也調閱周邊監視器檢視,經比對發現他就是涉嫌縱火的1樓房客。但因陳男精神狀況不穩定,說詞反覆,警方只好將他管束調查並請臺南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萬一無法羈押,將請衛生單位實施精神鑑定,並強制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