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公帳埋單涉貪2萬6900元 柯P任內公燈處長陳榮興慘了
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涉嫌於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以不實單據,14次詐領首長特別費,購買「鼎泰豐」餐點、「南蠻堂」蛋糕、到「阿城鵝肉」消費,作爲家人餐敘、購買祭祀用品、妻兒慶生等私用,金額共2萬6907元,其中陳最愛到阿城鵝肉,共消費3次。臺北地檢署6日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陳榮興。
臺北地檢署
起訴指出,陳榮興自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擔任公燈處長,2019年4月陳妻生日,陳榮興指示妻子向新北市板橋區「南蠻堂」購買「加壽5號蛋糕」,以公燈處統一編號報帳450元,事後陳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不實理由覈銷。
2019年6月陳榮興打電話給妹妹,找她一起去「阿城鵝肉」吃飯,花費1455元,事後陳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不實理由覈銷。
2019年7月,陳榮興與妹妹在「鼎泰豐」南西店購買1395元餐點,作爲家裡祭祀用品,事後陳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不實理由覈銷。
2019年7月,陳榮興約妻子到「老王記牛肉麪」吃飯,花費480元,明知與公務無關,仍以首長特別費覈銷。之後,陳榮興又約妻子到博勝殿劍南店吃飯花費1660元,事後陳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不實理由覈銷。
2019年8月,陳榮興找2個兒子到阿城鵝肉吃飯,花費835元,不久兒子生日,全家人到傑克兄弟牛排信義店花費 1萬1927元爲兒子慶生,同年9月,陳榮興再與妻子到DONAMI義式餐廳吃飯,消費2520元,均以特別費埋單。
2019年11月,陳榮興找家族共8人到京星港式飲茶消費2295元,隔天又與妻兒到阿城鵝肉花費1215元,2020年1月,陳榮興要妻子到南蠻堂買2條蛋糕,分別作爲家庭早餐及祭品之用,花費600元,亦報公帳
2020年2月,陳榮興與妻子到老王記牛肉麪吃飯,消費440元,3天后,陳榮興到趙記菜肉餛飩大王吃飯,並外帶6盒生餛飩回家,共花費995元,仍以公帳覈銷。
2020年4月,陳榮興到鼎泰豐南西店買小籠包、炒飯回家拜拜,花費640元,以不實公務理由覈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