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民宿兼職「月休15天給6K」 她猶豫求問...網怒:美金嗎?
▲禮拜六、連續假期、過年期間都不能休。(圖/翻攝自爆怨公社,下同)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讓全臺勞工哀鴻遍野,而血汗案例也不斷浮出檯面,引起衆人熱議。一名網友前幾天到臺南某間民宿,面試兼職的帶客人員,雖然工作內容輕鬆,月休15天,但薪水僅6000元,而且還有諸多休假規定,猶豫不決的她向廣大網友詢問,「你們會做嗎?」
前幾天,女網友去臺南一間民宿面試兼職工作,該民宿是兩間透天組成,而她的工作項目是接待客人,老闆規定,上班時要穿着整齊服裝,像襯衫、西裝褲等,還要上淡妝、且不能配戴眼鏡。
另外,工作時間爲下午4點到晚上9點,月休13-15天,不過禮拜六、連續假期皆不能休假,而過年更是不可能。對此,女網友在「爆怨公社」po文問道,「雖說工作項目可能簡單,但薪水一個月6000,視表現加薪,想請問廣大的網友,你們會做嗎?」
▲網友一片譁然。
對此,網友紛紛迴應,「6000?哇靠是美金嗎?」、「6000叫慣老闆拿去買藥吃吃吧」、「做慈善事業嗎?快離職,不然就快找別的工作」、「6000,好驚人的數字」、「好坑人!工作再簡單也是要被綁在那裡,這種薪水我無法接受」。
其實,從元旦開始,基本工資就已調整爲月薪2萬2000元,計時人員基本時薪也從133元調升至140元。以原po的案例,用每月上班15天計算,也要10500元;就有網友吐槽,「國定假日都要雙倍,更別說勞健保,先舉報勞工局,其實可以公佈店家,絕對不可以去消費」、「一個月休15天,一天上6小時,妳的時薪才66塊,快去勞工局檢舉阿」。